一個女人行走江湖時,隨身帶著長一丈三尺,重七十三斤的鋼槍。
縱使這個女人不是一個溫柔如水的江南女子,也足夠引人矚目。
駑馬上瘦弱男子滿眼驚訝,但從關外一路走來,王盛蘭早已無視這種被人矚目的狀態。
精鋼打造的霸王槍,從來是特殊的。
因為所有人都知道這杆槍的主人應該是誰。
大王鏢局。
一槍擎天,王萬武。
槍在這個世界是一個很普通的兵器,可以說隨處可見。
因為它出手很快,快到能令對手防不勝防。
可這個世界有真氣,也有空氣阻力。
真氣能提高各種兵器的出手速度,但因為空氣阻力的存在,這種速度存在上限。
槍再快,麵對天地限製,也隻能幹瞪眼。
但其他兵器,卻能被真氣提高到出手和槍一樣快。
當武功高到可以抹除了槍客出手很快的優勢後,長槍的優勢就不複存在了。
有進無退,槍不如刀。
靈巧多變,槍不如劍。
比一寸長,一寸強,槍不如唐門暗器。
江湖上用槍的絕頂高手從來不多。
唯一的絕頂槍客,也不是以快聞名。
而是重。
西門吹雪的劍,長三尺七寸,重七斤十三兩。
葉孤城的劍,長三尺三寸,重六斤四兩。
霸王槍,長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兩三錢。
四米長的精鋼長槍,天下隻有一杆,也隻會存在一杆。
快馬上的王盛蘭目光從瘦弱男子身上掠過,很快落在了道路旁的高大男子身上。
高大男人和瘦弱男子一樣,也是一身白衣。
瘦弱男子馬背上掛著一把舊鞘長劍,高大男人腰間掛著一把黑鞘長刀。
刀劍這種兵器在江湖上很尋常。
而王盛蘭要找的仇人,是一個能用霸王槍殺人的強者。
這個人未必用槍,但一定是強者。
能用七十斤重的霸王槍殺死王萬武,不管仇人日常用的是什兵器,這個人一定很強。
而江湖上這種強大的高手本就不多,但也不少。
王盛蘭打算一個個找過去。
或者,打過去。
快馬奔騰,揚起一陣塵土。
卻沒有碰到高大男人的白衣上.
不對,是沒有碰到高大男人肩頭的小女孩身上!!!
“籲~”
那間,王盛蘭拉住了馬匹。
隨後調轉馬頭,目光驚詫看向了高大男子。
雙方在官道上錯馬而過,對方腳步從未停歇。
而他肩頭的小女孩,身形從未晃動半分。
而沒有強大無比的力量,高大男人肩膀上不可能坐得住一個半大孩童。
八九歲的女童再怎輕,也有三四十斤的。
單肩坐了一個三十斤的孩子,王盛蘭卻差點把他當成一個普通路人。
這說明高大男人的步伐很穩,穩到每一步都是正常狀態。
而這種力量,以及穩如泰山的步伐.
就是使用霸王槍的核心要求。
這個高大男人哪怕不會真氣,也能用霸王槍殺人!!!
更何況.
剛才馬匹揚起的沙塵,被一股無形之氣排斥了。
這個男人很強。
強到令人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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