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邪門的父母(求首訂)
「說。」
聽說受害者信息找到,石浩然立馬示意韋強。
高義等人也是紛紛看了過去,就見韋強拿起一份合同和複印件:
「這是房東張大媽提供的租房合同,上麵顯示死者叫魏穗,25歲,三山縣魏莊人,於今年年初租的房子。」
說著,韋強將身份證複印件遞給石浩然。
身份證是1997年拍的,也就是說上麵的照片來自十年前,也就是魏穗15歲的時候。
經過比對,雖然和死者現在的模樣有些不一樣,但從顴骨眉眼等特征上基本能判斷是同一個人。
「你也看看。」
石浩然心做出判斷,隨後將資料遞給高義。
高義自然也進行了一番比對,大致可以確定死者便是魏穗。
確定這點後,高義問道:「報案人還說什了?」
「根據張大媽講述,房子是押一付三,按照合同一周前魏穗就應該交付接下來三個月的租金,但當時魏穗說手沒錢,讓房東寬限兩天。
兩天後張大媽再次聯係魏穗,對方再次請求寬限兩天,一來二去到了兩天前,張大媽給魏穗打電話沒人接。
之後兩天張大媽陸續給魏穗打電話均沒人接,於是決定當麵找魏穗說清楚。
結果用備用鑰匙進來後,就看到魏穗死在床上。」
「缺錢?」
聽完這些信息的高義總結出一點。
可看衣櫃的衣服,大多是牌子的,不像是缺錢的樣子。
此外,高義還注意到左側床頭的化妝台,上麵瓶瓶罐罐不少化妝品,其中就有高義認識的一種名牌化妝品。
這看來,魏穗怎也無法和缺錢扯上聯係。
帶著這些疑問,高義繼續問道:
「房東知道魏穗是幹什的?」
「不知道。」韋強搖頭:「根據張大媽講述,簽完合同之後三個月他們就沒聯係過,後來到交租金她好幾次來找魏穗都沒有看到人,所以後麵都是先打電話確定對方在家,張大媽那時再過來收租。」
也就是說,房東一共也就見過魏穗幾麵,根本聊不到工作的事情。
「好吧。」
高義點點頭,將信息整理後,示意韋強:「麻煩強哥你聯係魏穗父母,讓他們盡快過來辨認屍體。」
「好。」
韋強點頭應下:「正好魏穗留下的緊急聯係人是她父親。」
接下來高義在臥室勘察一圈,他發現受害者錢包,手機全都不知所蹤。
此外,臥室內還有被翻找的痕跡,尤其是梳妝台下麵的櫃子。
不過,高義還是在櫃子發現了一些尚未使用的小雨傘。
「和男朋友用的?」
這時,石浩然走過來,看著高義找到的小雨傘說道。
對於凶殺案來說,嫌疑人往往來自身邊人,比如說親人朋友。
之後按照情殺,經濟糾紛,矛盾,激情殺人等不同的偵破方向逐一排查。
而眼下這名受害者,全身***的躺在床上,而且大腿和床單上有精斑,櫃子還有那些小雨傘。
結合這些,不得不讓人聯想到情殺。
所以石浩然自然而然的聯想到了受害者有男朋友。
「還有這些也挺奇怪的。」
高義沒有接石浩然的話,而是從櫃子拿出三盒口香糖放入塑封袋中:
「正常人很少有買這多口香糖放在家。」
這點也很奇怪。
第75章 邪門的父母.
因為正常人很少在家放這多口香糖。
當然,不排除受害者有這方麵的喜好。
心想著,高義環顧一圈四周,說道:
「根據目前掌握的線索看,性qin搶劫殺人的概率更大一些。」
畢竟受害者錢包,手機一類值錢的物件全都不見了。
說到這,高義聳了聳肩:「當然,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這些都隻是猜測。」
「那你打算怎查?」石浩然看著高義,聽著對方的分析後,饒有興趣的問道。
「……」高義沒有立馬回答,而是在腦海將目前掌握得線索過了一遍,這才看向陳慧敏:
「眼下最重要的便是聯係受害者家屬,著手進行屍檢事宜,尤其是確定套套的靜夜和受害者身上的是否為同一人。
這個就得辛苦陳姐了。」
「本職工作,沒什辛苦不辛苦的。」
陳慧敏聞言笑著擺擺手,不過緊跟著卻也表示:
「目前我隻能帶著精斑等證據回去檢測,屍檢的話得受害者家人同意才行,最起碼也得告知對方家人。」
公安機關偵辦刑事案件的過程中在不經家屬同意的情況確實可以屍檢,特別是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有強製屍檢的權利,但是屍檢的時候或者說在屍檢之前,公安機關應該通知死者的家屬到場,家屬不同意的,公安機關也有權解剖。
這有個先決條件,通知死者家屬。
也就是說,死者家屬有知情權。
「好!」
高義自然知道這點,嗯了一聲後,繼續道:
「接下來調查的重點我認為有兩個,其一:受害者的人際交往,其二:受害者從事的工作。」
「不錯。」
見高義思路清晰,石浩然更是能放心的把案子交給對方。
這之後,石浩然有其他事情處理,便把這邊交給了高義和孟陽。
而隨著勘察的深入,高義又發現一個奇怪的地方——地麵上除了房東大媽的腳印,竟然再沒看到第二人的!
也就是說,有人在離開的時候把地拖了一遍。
這一點,從放到門口的拖把得到了印證。
「拖地的人大概率就是凶手。」客廳門口,看著拖把的孟陽語氣篤定的表示。
「可他為什要拖地呢?」
高義卻提出了一個疑問。
如果受害者死於被性qin後,那凶手不去處理精斑和套套,反而把地上的鞋印拖個幹淨,這完全說不通。
「確實讓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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