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威斯特伐利亞體係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九國少子 本章:第十三章 威斯特伐利亞體係

    1648年10月4日在與威斯特伐利亞相鄰和奧斯納布魯克的兩個城鎮明斯特分別締結的條約被統稱為《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象征三十年戰爭結束。一般史學家會視165年的《布拉格和約》和1659年的《比利牛斯和約》為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係列之一。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訂是在新教勢力取得相對優勢的情形下進行的。這種實力對比在和約中也有所體現。

    那和約的主要內容是什?

    首先是領土問題。第一,確認瑞士根據1499年《巴塞爾和約》取得的獨立,並退出神聖羅馬帝國。西班牙承認荷蘭共和國的獨立。第二,法國獲得阿爾薩斯(斯特拉斯堡除外),確認法國與155年對洛林的梅斯,圖爾,凡爾登三地的占領。阿爾薩斯和洛林這兩個地請大家要記住,它將會再次出現。並且占據了布雷薩克和菲利普斯堡。滿足了法國然疆界的要求,這個然疆界以後會到。第三,瑞典占有了西波美拉尼亞和部分東波美拉尼亞。以及不來梅和費爾登兩個主教區。有此獲得了奧德河,威悉河,易北河的入海口和波羅的海,北海沿岸的重要海港。這對它發展海外貿易十分有利。第四,在帝國內部,勃蘭登堡得到了波美拉尼亞東部和馬德堡大主教轄區大部。這也奠定了日後普魯士崛起的基礎。巴伐利亞作為主教聯盟的首領也得到了帕拉丁,取得了選帝侯的地位。

    其次便是宗教問題。和約重申了《奧格斯堡宗教和約》的“教隨國定”原則,每個德意誌邦都有權決定其宗教信仰。在《奧格斯堡宗教和約》中沒有得到承認的加爾文教也獲得了和主教,路德教同等的地位。新教徒與舊教徒之間的領地歸屬問題,按164年的實際占有情況予以解決。和約實際上否定了“歸還教產敕令”的有效性。和約解決了宗教和教會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問題。第一次根據世俗而非宗教原則解決爭端,這是長期以來歐洲政治世俗化的結果。

    和約發表之後,羅馬教皇怎?清一下嗓子,梵蒂岡發出訓令,宣稱威斯特伐利亞條約“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永遠是毫無價值的,令人氣憤的,無效的,非正義的,非法的,應該受到聲討和有害的,沒有任何效力和意義的。”怕不怕?有毛用。看著形容詞挺多的吧,但也隻能吼吼,中世紀教皇唯我獨尊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從此國家成為了國際關係中的行為主體。

    其三便是確立了德意誌國家的體製。這一體製是法國今後稱霸歐陸的保障。德意誌從法律上被曆史的分裂了。“神聖羅馬帝國內各諸侯邦國可自由的行使自古以來的權利,特權,自由,優惠,自由行使領土權,不論是宗教的還是政治的或是禮遇性的權利。唯不得對帝國皇帝及皇室宣戰“,而帝國皇帝依然無權決定任何重大問題,如宣戰、媾和、課稅和征兵等。這是什意思?實質上是承認了三百多個德意誌邦是主權國家,各個邦國可以享有外交和內政的獨立,帝國皇帝無權幹涉。從此,“德意誌”隻是一個名義上的國家,皇帝不能再代表帝國做任何決定。法國導演的一紙和約將德意誌撕的粉碎將德意誌變成了一具行屍走肉。帝國議會,最高法院,帝國陸軍,都隻虛有其表,脆弱不堪。

    那這場戰爭和這個和約對我們接下來所要的國際關係史有什影響呢?同學們,像不像做論述題?那做一做吧。

    首先,它開創了一個先河?什先河?以會議解決爭端的先河。中世紀以來,歐洲哪召開過世俗的國際會議。都是教皇喚一聲,各國巴巴的趕過來,商討的還都是宗教事務。隻有在這一次,各國第一次商討世俗事務,什世俗事務?國家權力,戰爭結局,勢力範圍,這些赤裸裸的和上帝不挨邊的事。除了英國,波蘭,俄國沒有參加外,幾乎所有歐洲國家都派代表出席,這是歐洲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國際會議。

    其次,和約明確規定了現代國際關係的重要法律原則,確認了國家主權的平等。要知道,中世紀是沒國家主權這一的,更別什平等了。它承認了德意誌眾多諸侯國,承認了瑞士,荷蘭的主權,從此,人們以國家為最高權威,不再承認有任何超越國家之上的約束著或者所謂的世界統治權。那教皇呢?哪涼快哪洗澡去吧。

    第三,和約首次創立了集體製裁的原則。即“締結此和約應遵守與執行。無論教士和俗人,凡反對本和約者,雙方應反對之,以捍衛本和約的每一條款。”國際法上條約必須遵守的原則指的便是締約國必須遵守條約規定,行使自己權利,履行相應義務,不得違反。那到底有沒有用呢?有用的話世界就該沒變過了,還哪來什侵略。但這總歸是一條道德束縛,是國家的信譽問題。就算想要辦壞事,也要先想方設法打破這個條約約束,否則就是破壞遊戲規則。

    第四,羅馬教皇神權統治體製的世界主權論被打破。三十年戰爭,使得主權的觀念,國家主權的統一性、不可分割性、獨立性的國家主權學和思想得到進一步發展。將羅馬教皇的權威打擊的支離破碎,從此國際關係的世俗化得到了加強。

    第五,世俗專製的封建王權體製得到加強。法國體現的最為明顯,到了路易十四時代,“朕即國家”是法國王權鼎盛的表現。

    最後,和約確立了外交常駐代表機構製度,為主權國家間的政治經濟交往提供了製度上的便利。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結束了持續三十年的全歐戰爭,它建立了現代國際關係史上第一個體係,威斯特伐利亞體係。隻是,現在這個體係並不帶有全球色彩,更多的是歐洲的國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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