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履新市政府辦 第1831章輿論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鵝城知縣 本章:第二卷:履新市政府辦 第1831章輿論

    郭明祥可以說是風光了大半輩子,在沒退休前,他是三山市最強大的地方實力派。

    退休了,在市頭還有一定的影響力,他的子女沒再從政,而是做起了生意,而他的子女是怎做生意的呢?就是和張家人在一起做生意。

    郭明祥在麵上不斷支持江海集團發展壯大,而張家人則在暗中扶助郭明祥的子女做生意賺錢。

    這種深度捆綁到頭來都沒法認定郭明祥存在受賄行為,所以說,權錢交易是一種最低端的腐敗,高段位的腐敗那都不叫腐敗,因為在法律上懲罰不了它,怎還能叫腐敗?

    但它確實是腐敗,西方的政商旋轉門是一種高段位的腐敗,人家是合法的,所以有人就說西方沒有腐敗分子,你看人家多清明。

    是啊,腐敗合法化了,哪還有腐敗啊。

    有著合法的腐敗手段,誰還會傻乎乎地去做違法的腐敗?收受別人錢財這種低端的腐敗,隻有傻子才去做。

    郭明祥的這種腐敗那就有點類似高段位的腐敗,我不直接收你錢,但你通過其他途徑對我進行利益輸送,而且輸送利益的方式看起來是合法的。

    張江海的子女與郭明祥的子女一起做生意,他們一起成立了私人企業,成立私人企業後便與江海集團進行關聯交易,江海集團給新成立的私人企業進行利益輸送,賺錢後,利潤從法律上歸於私人企業,而不是歸個人。

    如果將來案發了,郭明祥的子女會說,我參與公司經營了,我賺的錢是我的辛苦錢,不是好處費,與我父親沒有任何關係,這就沒有什招吧?

    真沒法認定郭明祥在受賄。

    如果從法律上認定郭明祥沒有受賄,那就能說政治清明嗎?肯定不能,因為老百姓的眼睛雪亮著呢,你爹是領導,你做生意發了財,這麵沒有腐敗才怪了呢。

    法律是有漏洞的,西方的議會經常出台法律,可是就是不出台一部禁止議員在退休後或者離職後去企業任職的法律,法律是議員製定的,他怎可能製止一部不利於自己的法律?

    由於張家人與郭明祥之間的複雜關係,綜合調查組慢慢理清了,江海集團企業之間的關係,認定有幾家企業在成立的時候有江海集團注資,因而這些企業應當屬於集體企業,而不是個人企業。

    至於說郭明祥的子女,綜合調查組查清他們在當初的投資來源於借款,而借款又是江海集團給作的擔保,做的是無本生意,而江海集團之所以會給郭明祥的子女進行擔保,是看在郭明祥的麵子上。

    根據紀律規定,領導幹部的子女經商是要受到限製的,而郭明祥在這方麵做的不夠,因而報省紀委處理,省紀委對郭明祥立案審查,最後給郭明祥嚴重警告處分。

    張誌濤涉黑一案,經過偵查起訴審理,張誌濤一審被判處**二十五年。

    三山市打掉了張誌濤涉黑團夥,可以說是震驚了整個三山市,而江海集團頭上的神話就此消失,張誌強在被抓起來後,提到了石雲濤同學在江海集團任職的事,辦案人員向周百山反饋,周百山便向石雲濤說了。

    石雲濤道:「他們自己聘請徐海貞為保安部經理,與我有什事?你們不用管他,依法處理。」

    風光一時的張家自此煙消雲散,張江海雖然沒有被抓起來,但已經中風偏癱,其女婿也涉案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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