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傑從迷蒙的夢中醒來,睜開惺忪睡眼,一陣強烈的宿醉感自大腦擴散至四肢百骸,
唉聲歎氣,
“真是歲數大了,又喝斷片了…”
忍不住輕咳幾下,清清嗓子眼,才發覺自己實在口渴的要命,
費勁巴力坐起身,條件反射似的順著床腳的梯子爬下來,
在桌子上摸到個水杯,也沒想太多,直接噸噸噸,
一杯水下去,趙傑舒服地喘口氣,
“呼…活過來了…哎我手機呢?”
這才徹底睜開眼睛,環顧四周卻發現,
自己竟然沒在自己家!
這是哪?
兩排上床下桌幾乎擠滿了不大的房間,格局明顯是個宿舍,
屋內所有設施都顯得很複古,不像二十年代會出現的物件,
窗框上的斑駁綠漆記錄它的歲月,窗戶上貼的老舊報紙,上麵幾個模糊的黑體字隱約可見:
別了,不列顛尼亞。
餘光掃過門口的半身鏡,卻見鏡中竟出現一個神似金成武的高個大帥逼!
“臥槽!”
趙傑忍不住吐出國粹,腦中醉意幾盡全無,
忍不住走近鏡子,呆呆地摸摸這,捅咕捅咕那,
許久才確定,
自己重生了!
龐雜的記憶翻湧而來,差點讓趙傑二次宕機,
整理了好一會,趙傑才理順了情況,
自己本來是一個中年落魄的樂隊吉他手,因為喝頓大酒猝死,幸運地坐上了人生重來火箭筒,
來到另一個世界,一個同樣因為喝多而猝死的高富帥二年級流行音樂係男大身上,
時間,
1999。
看著鏡中的這張臉,趙傑失神地摩挲著自己宿醉後依舊水嫩的皮膚,
艱難地接受了這個事實,
“最後還是活成了自己最討厭的樣子啊…
踏馬的,小白臉,豈可修!”
趙傑嚐試作出一些前世被樂隊粉絲吐槽油膩的動作,終於明白,
長得醜的才叫油膩,
長得帥的那叫驚天地泣鬼神之迷死人不償命。
想起自己的前世,
人到中年,母胎單身,俗稱處男,
樂隊粉絲等於樂隊其他人的粉絲,少數幾個自己的粉絲還隻是醉心於吉他技術,
再看現在,趙傑直接戰術後仰,
攻守之勢異也,兩極反轉!
頓時豪情在天誰能與我爭鋒,青鋒在手…
“滋…滋…hello moto…”
久遠到隻存在於記憶中的來電鈴聲響起,打斷了趙傑那不切實際也不太健康的粉色幻想,
手忙腳亂地拿起可以放到年代劇做道具的手機,來不及感歎科技改變生活,
隻見古早黑白顯示屏上頗為奇怪的來電顯示,
隻有一個字,
“堯。”
趙傑還沒有完全理順原主身邊的人物關係,但也通過備注準確get到了這一位的重要性,
倉促接聽,
“喂…”
手機那頭清脆的女聲卻直接打斷施法,
“大—爺!
看看幾點了?睡到現在你死豬啊!
寰球麵試你不會忘了吧?
好嘛,漂亮!
現在!立刻!馬上!
拾掇利索給我滾到大禮堂來,我跟我爸說給你安排到最後一個。
還有,
洗頭!”
劈頭蓋臉一通加特林輸出給趙傑幹懵了,
沒來得及細想這是哪位菩薩,冥冥中隻感覺現在情況似乎有點不妙,如果不按通知行事恐有血光之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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