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前世,我肯定不敢去招惹一個剛見一麵的人。
況且這個人還是個會發瘋傷人的傻子。
其實也不能說是傻子。
隻是他失憶了,記不得自己是誰,又不懂如何生存。
欺負他的人,他會把他們都暴打一頓。
久而久之,這間破廟就成了他的地盤。而他也成了別人口中“會發瘋的大傻子”。
最初,我知道他的名聲,也擔心他會傷我。
後來我才發現,隻要不搶他的吃食,他就不會發瘋傷人。
他甚至特別好哄。
隻要給他付出一點關心,他就會把你當成全世界。
你瞧。
這個尚且失去記憶的人都知道感恩。
可那個跟我有著血脈親情的趙彧,那個被我從小護到大的人,卻恩將仇報。
從此,我對他更加上心。
給他取名“阿熠”,
教他生存常識。
教他讀書明理。
這才發現,他不傻。
他一點都不傻,甚至稱得上天賦絕倫。
我教的東西他過目不忘,甚至還能舉一反三。
去山上摘野菜采蘑菇時,他僅憑一塊石頭就能砸中過路的野兔野雞。
再加上他偶爾還會露出的其他驚世技能,我越來越深刻的明白。
我嫁的這個人不是普通人。
但能讓一個驚才絕豔之人淪落為卑賤至極的乞丐,我想他遭受過的磨難或許比我更甚。
大概這就是人的通病。
當你發現別人的生活比你還一塌糊塗的時候,你就覺得人生其實也沒那黑暗了。
於是,我們就像兩隻受傷的小獸,在命運的折磨下,互相舔舐治愈著對方的傷口。
直到心動,
直到愛上。
“夫君?”
見他沒有動作,我又輕輕喚了一聲。
他的眼眸顫了顫,突然紅著眼朝我衝了過來,將我緊緊抱在了懷。
“阿楹,我好想你。”
他抱著我,哭得像個孩子。
我這才知道,原來他也重生了。
我沒有問他上一世我死後,這個傻子過的如何。
即便不問,我也知道,這個粘人的家夥,是什死法。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