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雖說的是同樣一句話,但心思卻迥異。
池霜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想法,“怎可因我損了護國公府的名聲?大不了我也三尺白綾吊死在池家大門前,我看他們拿我有什辦法!”
時安夏:“……”
這就是你想的法子?唉!
鄭巧兒:“!!!“
那還不如由我護國公府出麵呢!
所有人除了驚詫無語外,都把目光齊刷刷落在時安夏身上。
遇事還得靠主心骨!
時安夏斂了眉目,慢條斯理問,“霜兒姐姐既然連死都不怕,自然不懼一點閑言碎語吧?”
池霜一愣,隨即點頭,“人生除生死,皆無大事。”
鄭巧兒眼皮一跳,“夏兒,別太委屈了霜兒。我護國公府既收了霜兒為義女,便應該為她遮風擋雨。”
池霜原不是個輕易落淚的女子,聞言便是起身跪在鄭巧兒麵前,淚影婆娑磕了個頭,“夫人的恩情,霜兒此生難報。但正因如此,霜兒更不能無端連累護國公府。”她抬起頭,目光堅定,“我想清楚了,認親一事暫且擱置。待風波過去,再作打算。”
鄭巧兒:“!!!”
到手的女兒飛了!
她氣鼓鼓,“我不同意!”
時安夏卻道,“擱置一下也好。”
鄭巧兒眼巴巴的,“夏兒你有法子幫幫霜兒是不是?”
時安夏點點頭,“既然池家要鬧,那便讓他們鬧夠七日再說。”
這話一出,在場的人全都一頭霧水。
時安夏不疾不徐端起茶盞,輕抿一口,“依我北翼律法,七日後,池家就犯下了五項罪名。”
眾人洗耳恭聽。
但見時安夏放下茶盞,字正腔圓普法,“其一,池家故意利用老太太屍體鬧事,構成‘發塚’罪。依律,故意移屍誣告他人者,杖六十、流三千;若致屍體損壞,加刑。”
“其二,池家以‘逼死親祖母’為由誣告霜兒姐姐,屬‘誣告反坐’。另外,若誣告導致他人名譽受損,需賠償並受杖刑。”
時安雪眨巴著眼睛問,“夏兒姐姐,什是‘誣告反坐’?”
時安夏耐心答,“比如誣告他人死罪,則誣告者抵死。”
“哦。”時安雪仍是一知半解,心中暗暗下決心,往後要習律法。
普法的夏兒姐姐看起來好威風呀!
時安夏又繼續道,“其三,聚眾鬧事。首犯杖六十、徒三年;從犯減一等。若引發民亂,按‘謀叛’論處。”
“其四,池家未妥善安葬老太太,反而利用其屍體鬧事,違反‘孝道’,屬‘十惡’之‘不孝’,當判流放或絞刑。”
時雲舟聽下來,也忽然覺得自己像個白丁,什都不懂。他目光滿是崇拜之色,“夏兒姐姐,那第五項罪名呢?”
時安夏微微一笑,“這就是為何要等池家鬧七日了。北翼喪葬律明令‘三日而殮,七日而葬’。池家若停屍超過七日,便是‘停屍不葬’,杖六十;若借屍訛詐,加等治罪。”
這每一項罪單挑出來,都跟死差不多了。更何況五項同時立罪。
眾人隻道時雲起是行走的律法,沒想到時安夏也同樣出色,不遑多讓。
屋內一片寂靜。歎服。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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