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項雲飛仍是六點就起了床,按照薑sir的吩咐,今日要去詢問可能的目擊證人。
一人一狗騎了電驢,不久便到了古月所住的區。區人不多,隻有少許晨練的。他向上打望了受害人所住的高樓,總共有十四層。案件發生在第七層,大樓外麵鋪了一層管道,管道外麵很光滑,用於攀爬應該比較困難。每層樓窗外還有一個露台,看起來並不結實,而且很窄,一個正常的男人是沒辦法從窗台翻進去的。所以嫌疑人不可能從窗外進入屋子,隻能通過樓梯或者電梯進入該層。
腳下的狗叫,提醒了陷入沉思的項雲飛,他並沒有進電梯而是徑直去了樓梯口,因為電梯外都有攝像頭,不太好躲避,樓梯恰恰相反,寬敞而且死角多。
在上樓梯的時候,項雲飛仔細模擬了上樓梯的過程,發現真的很容易躲避攝像頭。但是奇怪的是,警察局麵的監控錄像有穿著黑衣服進電梯的顧俊傑。放棄了比較好躲避的樓梯,而進入隨時可能被拍攝到的電梯,如果不是腦子有病,就是因為他自己故意暴露。
受害人身上有四處刀傷,而且刀具上麵並沒有受害人的指紋,明這把刀很可能是凶手專門為此次殺人做的準備。為殺人而準備了刀具,顯然是預謀的,不是激情殺人。因此這樣的嫌疑犯肯定會想盡辦法抹去自己行動的痕跡,這與顧俊傑明擺著暴露自己是殺人凶手的狀況是矛盾的。除非他真的不想活。
至於作案動機。經過對顧俊傑的初步調查,項雲飛知道了他隻是古月所在公司的一個普通的銷售員,與市場總監接觸的機會幾乎為零,不可能產生什深仇大怨。通過警隊對受害人家屬和朋友的調查,他得知受害人沒有隻有過一段戀愛經曆,那個人現在是他的未婚夫。兩人已經在一起八九年了,根本不可能突然出現情殺的狀況。
帶著滿肚子的疑惑,項雲飛敲了受害人鄰居的門。
“警察。來了解一下隔壁的人遇害那的情況。”
項雲飛亮了證件,那家人便讓他進了門,並給他接了杯熱水。
“那晚,你們見過受害人古月嗎?”
“好像沒有見過月月那孩子吧,老頭子你見過嗎?”
“我也沒有見過,那晚喝了點酒,困的比較早。月月那孩子還真是可憐,那我們等警察來了才知道她遇害了,我們家琳琳最喜歡去她家玩兒了,這兩傷心得不得了哦。”
“琳琳是?”
“我家孫女呀。”
“她現在在嗎?”
“剛好今有些發燒,正在屋子麵看電視呢,我叫她出來。”
“琳琳。有警察叔叔,問你電話,快出來。”
老爺子完,一個八九歲的姑娘出了門。
“姑娘,你那晚有看見隔壁的古月姐姐嗎?”
“看見了,古月姐姐那晚上有點醉,喝了些酒,還給了我一包巧克力呢。”
“還有其他人跟著她進門嗎?”
“沒有,就她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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