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了,整整四年了,我暗戀了他四年,卻突然知道他喜歡的是自己的閨蜜,是不是很諷刺?
我知道我沒有資格,因為是自己沒有告訴他自己的心意,或許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歡他。
每下課跑去看他打籃球、分班後每次故意從他們班路過,這一切的一切,
不過都是為了引起他的注意力。那次被人一下子推到了他懷的感覺,我到現在都沒有忘記。
本來準備在畢業的時候向他表白,結果他卻已經有喜歡的人了,這人還是我的閨蜜,
那,我放棄。四年了,該停下來了,我為他已經浪費了太多時間了。
可能你們會覺得,既然喜歡他,那為什不去追?可是我沒有勇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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