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的身體在老吳身後幾米的地方落地,它跑起來像風似的,起跳也非常誇張,輕鬆地跨過了警車。
“陳總!”老吳看著在警車身後那個微微停頓的身影,喊到。這時他的手機來電話了,鈴聲是經典的情深深雨蒙蒙間奏,巷的回音效果特別好,一瞬間氣氛都被烘托到了頂點。
“老吳!”男人騎在鴕鳥的身上,在路口留下個側臉的剪影,是那樣惆悵。
“陳總!”
“老吳!”
“陳總……你打算就這樣走了嗎?”
“對不起……老吳。”男人搖了搖頭,帶著幾分無奈。
“我找了你那久,你真的以為可以一走了之嗎?”間奏此刻到了高潮,老吳似乎不甘止步於此,激昂的發問。
“我沒打算繼續逃避。”男人隨著提琴的頓弓,抬起臉,是一幅堅毅的麵孔,在路燈的照耀下像石雕般清晰。“我已經不會再逃了,我會麵對這一切,包括你,包括那些往事。”
“陳總……”
“所以,等著我吧,我會去找你的。在我處理好手頭的事件之後。”他扶著鴕鳥的脖子,像是牽著韁繩,那個身體在路口扭了一圈,走出巷。
“老吳你……不接電話?”間奏漸漸停了,身為老搭檔,王知道那是老吳給他老婆設置的特別鈴聲。
“處理事件的時候要先放下私事,就算是老婆也在內。”
,又吹牛逼,他自個在老婆麵前是啥樣心沒數嗎?王在心偷著樂,也不戳破,就在一邊靜悄悄的聽——這也是他每的樂趣之一。
老吳打開手機,在最近通話選了回撥……
胡同隱約傳來男人扭捏賠不是的聲音,好在警車並沒有從胡同跟出來,雖然感覺有些怪怪的,但好歹還算是順利脫身了。
男人緩了口氣,他撫摸著鴕鳥的脖頸,心這場逃亡才剛剛開始。
雖是逃亡,其實他也不清楚,自己究竟為什要逃。
大概是……躲得太久了吧?像是自嘲似的,男人悶聲一笑。
嘟嘟聽見聲音,轉過頭來看著男人,它歪著腦袋,眼睛全是納悶和費解。
它當年就是這幅模樣,歪著腦袋,納悶的不知道看向什地方。
跟十五年前一樣。
——————
十八年前·陳氏養殖場。
這以前是用來養雞的,但現在地皮都被一個外來老板承包掉了。
上一任主人跟新來的老板在門下握手道別,他的老養殖場門牌被拆下,空空的架子上隻剩殘留的碎布茬,幾後,也可能是明後,或者是幾時後,這就會被打上新的招牌,叫做“陳氏溪場”。
陳老板在門下對自己揮揮手,滿臉悅容。
這個年輕的老板要把這改成鴕鳥養殖基地,這在國內也不是常見的行當。
嚐試和開拓一種新玩意都需要大量的時間精力進行投入,這個年輕人骨子透著那股不凡勁兒,眉宇間帶著鮮活的精神氣兒。帶著這種勁兒的年輕人總會叫人覺得,他做什都能成,所以他把老養殖場的主人擠出去,也像是“理所應當”。
“陳氏溪場”就這樣成立了。
一段時間後,男人為了能兼顧生意和家人,他帶著妻兒搬進了溪場。
那時他有個五歲的兒子,家夥連學都還沒上,就喜歡鑽進鳥窩去學鴕鳥“嘎嘎嘎”地亂叫,不久便跟那一大群的鴕鳥苗混成一片。有時候東西藏在鳥群,連吃飯都捉不著人影,非要等到饑腸轆轆,渾身酸痛,這家夥才會頂著一腦袋絨毛回到家。
大人們想去找他,這家夥便藏在鴕鳥的身後,跟著鳥群屁顛顛的偷偷跑掉,久而久之,陳崽兒的眼睛都練得賊尖,經常是大人們走到柵欄邊上,還沒張嘴,這熊孩子就騎在鳥身上“嘎嘎”地跑了,等大人們走了,他又掏出他爸的buik限量蛤蟆鏡,自己戴起來,叼一根野草,搖搖晃晃的走在鳥群的前端,活脫脫的黑社會大哥。
據後來那個蛤蟆鏡還被摔爛了,陳崽兒被他爹攆得滿場跑,他一跑半大的鴕鳥們也跟著跑,沒一會溪場就亂成一團,漫雞毛。
後來他爸還是沒抓住他,頗為遺憾。
這一戰號稱“溪場百鳥戰”,自後再也沒人強抓少爺。
而少爺的日子,就這樣每過的自然安頓。
但三年後的一場暴雨,將這個平衡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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