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早,謝局長不顧醫生和家人的勸阻,帶病參加了“10·17案”的案情分析會。
會議上,夏時以主要負責人的身份,首先向新加入專案組的成員介紹了另外一起跟小醜魚有關的案件的基本情況。
“2017年10月4日傍晚六點多,r市河小區4棟403室發生了一起入室殺人案。受害者馬智晨,男性,1991年出生,曾因毒駕肇事致使一名過馬路的行人腦部受重傷,成為植物人,在醫院維持了四年多的生命,於2017年8月2日淩晨因全身多器官衰竭不治身亡。
“屍檢確認,馬智晨的死亡原因為海洛因注射過量,毒品來源暫未查明。凶手在其生前對其進行了捆綁、折磨,大有逼迫其認罪悔過的意思。我們在受害者的嘴發現了一條長約6厘米的公子小醜魚,通過對市麵上各水族市場的走訪調查,尚未查明凶手獲取小醜魚的途徑,不排除凶手自己飼養小醜魚的可能。
“根據現場留下的腳印,我們推測殺害馬智晨的凶手是一名成年男性,身高在180厘米左右,體重為80公斤到85公斤,身材非常強壯。案發後,我們對馬智晨的社會關係進行細致的排查工作,基本排除了熟人作案的可能。”
介紹完馬智晨的情況,夏時又對比著分析了一下李寶方的案子。“昨日淩晨,在金水縣連續犯下四起兒童誘拐案,殘忍奸殺三名幼童的在逃通緝犯李寶方被凶手帶到青龍街38號的爛尾樓殺害。雖然凶手的作案手法跟之前那起案子有著很大的不同,但殺人動機似乎都是為民除害。
“馬智晨也好,李寶方也好,他們都是近期內被警方盯上的嫌疑人和通緝犯,凶手將這兩個人選定為目標,無非是想挑釁警方,同時證明他的強大。
“按理來說,這兩起涉及到小醜魚的案子應該是同一名凶手所為,但是根據技術隊在爛尾樓中采集到的鞋印,以及目擊者葉妃對凶手體貌特征的描述,我們判斷殺害李寶方的人體重應該在140斤上下,與之前獲取的數據有著較大的出入。
“由此,我們可以產生兩種推測。第一兩起案件不是同一名凶手所為,有知情者模仿作案;第二,兩起案件雖然不是同一名凶手所為,但兩名凶手之間存在緊密的聯係,不排除此二人是犯罪同夥。
“就我個人而言,我更加傾向第二種推測。我的理由有三點。首先,隻有極少數人了解馬智晨案的案件詳情,在這些人當中,具備作案能力,又符合凶手特征的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專案組內部的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不會隨隨便便把矛頭指向自己的兄弟。
“其次,凶手膽敢在全城戒嚴的情況下,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殺死一名通緝犯,殺人之後還敢明目張膽地挑釁,並且沒有給警方留下任何把柄,如此天衣無縫的作案計劃和完美的實施,不得不讓人懷疑此案為團夥配合作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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