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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奧爾良有一戶奇怪的人家。聽鄰居說這戶人家住著三個人,分別是一個母親和她的兩個女兒,不過人們從來沒有見過這兩個女兒出門過,一直謝絕鄰居拜訪的母親也從不帶孩子出門,整個家都顯得很詭異。
丹迪今天帶著赫爾墨斯之杖,正開著他的勞斯萊斯行駛在小鎮偏僻的郊區。60年代的新奧爾良已經開始出現了郊區城市化,所以郊區的房子也很是熱鬧,因此上麵說到的那個奇怪人家在反襯之中就顯得格外的安靜。
“嘶嘶,這看上去真是有意思。一群鬧市中特別安靜的小居?”
金的話語直接在丹迪的腦海中想起,嘶嘶之聲帶著邪魅的氣息。丹迪看了一眼眼前這寧靜的小房子,眼中閃過狂喜的神色,一把把車停在了房子門口。
“我簡直迫不及待了,鮮血,死亡,美麗的畫麵。”
丹迪急忙走下車,再站在房門口深吸了一口氣,然後以一個英俊帥氣的姿勢敲起了門。
不一會,一個中年婦女就聽見了門鈴打開了房門。
“你找誰?有什事嗎?”
中年婦女警惕的看了門外一眼,不過見到丹迪身著體麵,而且長相頗為英俊,倒是放鬆了一些警惕。
“我的車子壞了,那個能借一您的電話嗎?我給保險公司打個電話。”
丹迪一隻手拿著一個金色的小權杖,一隻手拎著自己的阿瑪尼定製外套,看上去就像是一個富有英俊又急需幫助的青年美國小夥子。
“好的。那個你在外麵等著,我幫你打個電話。”
中年婦女並沒有讓丹迪進來的意思,不過顯然樂於幫這個小夥子舉手之勞。不過就在她轉身的瞬間,纏繞在赫爾斯權杖上的白突然歡喜的奸笑道:“就是現在!沒人會看到你的!”
丹迪聽見白的嘶語,高舉權杖,金猛的從權杖上跳了起來,蛇頭暴漲半米,死死纏住了這個中年婦女的脖子,在她大動血管上留下兩個血洞。
金的毒牙一直嵌在婦女的血管之中,堵住,不讓鮮血流出來,丹迪連忙把中年婦女的屍體拖進了房間,然後鎖上了門。
“我說,你下次能不能讓我自己動手。我想自己一個人品嚐主宰生命的快感!*!我還帶出了剪刀,隻是想體會到它劃破血管的滋味!”
丹迪雖然殺死了人,心中的變態*得到了一定的滿足,但是他的易怒症又上來了,一把把口袋的剪刀丟到了一邊。
金咬死了這個婦女,慢悠悠又滿足的從她的脖子上滑了下來,和白兩個蛇頭,四雙血色的眼睛和丹迪對視著:“你知道剛剛如果我不動手,就很容易錯過最佳的機會。而且,友情提醒,我的主人,我要是你就不會選擇把一個這明顯的凶器隨地亂丟!”
丹迪被金和白的這四雙血目看的心有點發毛,易怒症瞬間就被強製壓了下去,他老實的去撿回了剪刀,又一下子跪到了女屍邊,雙手捧著這流淌的獻血,一臉的沉醉:“blood,我愛他。多醉人的血腥氣啊!”
金和白兩條蛇就這凝視著丹迪那忘我的陶醉模樣,三角形的嘴巴同時微微的裂開,仿佛在發出無聲的笑聲。
不過過了一會,兩個蛇頭突然麵色一沉,對著丹迪低聲叫到:“我好像又聽到了兩個心跳聲,這個房間還有兩個人,不過應該在睡覺,所以剛剛我沒察覺!”
丹迪聽見金和白的話,陶醉的神情更顯得三分癲狂:“什?還有人?那可千萬不要打擾道他們!讓我給他們一個驚喜!”
說罷,丹迪取出自己口袋的剪刀,輕手輕腳的走進了臥室。他悄悄的拉開房門的一個縫,金和白也同樣用尾巴拖著赫爾墨斯權杖的杖身,跟在了他的後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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