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咬著筷子,仔細的回想著他所的“那你也見過”是什時候,什人。
“半年前,你們一起吃過飯。”沈擎雲用煙頭續了第二根煙,輕輕的,有些飄渺地提醒她。
“……”半年前?
她絞盡了腦汁的想,卻依然想不起來,除了印象深刻到估計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和總理大人共進午餐……
總理大人?!
文驀地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著沈擎雲,叼在嘴的筷子掉了一根。
“想起來了嗎?”他側頭,看了她一眼,即使不用她回答,光是從她的表情上,他相信聰明如她,應該已經得到答案了。
更何況,她還那用力的點頭了。
她就是這可愛!
明明傻得冒泡,可是看在他眼,卻是那可愛!
“可能我跟韓女士的想法差太多。她覺得,她跟一個總理上床,做他的地下情人,是一件很值得驕傲的事情。可是在我眼,卻是不恥的,肮髒的。上床就上床,還他媽的生下孩子!身為私生子的我,實在想不出理由來讓自己覺得,這是一件多少光榮的事情。”
沈擎雲抬頭看著灰蒙蒙的空,巴黎又在下雨。
白還是晴空萬,豔陽高照。
文咬著唇,有些不知所措。
她真的沒想到,他的身世……
是這樣的!
他父親是總理大人……
可是,他母親卻是……
她不知道這到底該他是幸運的,還是不幸的!
其實認真想想,確實不是什幸運的事情,至少這輩子,他都不可能公開喊自己的父親一聲父親。
這對一個孩子來,就是一種悲哀!
即使他已經不是個孩子,可以想像他童年時,該是多的痛苦與不開心。
“聽,因為知道不能母憑子貴,無法讓我認祖歸宗,她也爬不上總理夫人的位置。所以,在我兩歲時,便被扔在了孤兒院。
直到十歲時,我外祖父把我領回去,我便開始在道上混。我外祖父是韓國道一的第一把交椅,我十三歲時被帶到巴黎,卻是被野放的。
生病了倒在街頭沒有人理,餓了去偷去搶來喂飽自己。
什偷雞摸狗的事情我都做過,被人打得半死,身上的血拖紅了一條街也經曆過。
而至始至終陪著我的,隻有妍兒。
我從沒想過我會活到幾歲,我隻想活完今就可以了,明的事情,明再。”
沈擎雲續第三根煙的時候,被文奪走,丟進了垃圾筒。
他聳了聳肩,摁滅了煙頭,沒發火,隻是將她抱進了懷,和她一起看著窗外的景色。
“十六歲的時候,跟了我的老大,跟著他打,每過著刀光劍影舔血的日子。
可是至少,我不用再為吃喝穿住的問題煩惱了,我不用再跟乞丐搶橋洞爭街角了。
直到我老大被殺,我和安迪森開始爭位,到最後分成了兩派。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