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流年憶月 本章: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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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拿錯材料了!

    時陌恍然想起昨晚重做材料後,實在太困太累,沒精力收拾,就隨手把材料放在筆記本電腦上。

    這下糟了。

    一審判決書和答辯狀沒帶,他需要搜刮所有的記憶,複述自己看過、寫過的內容。慶幸二審沒有新證據要提交,不然漏帶證據就麻煩了。

    法庭上,審判長已經開始主持庭審:“請各方當事人翻開一審判決書,對一審查明事實部分,有何異議?”

    上訴人代理律師立刻有條有理地發表了意見,時陌卻尷尬得不知所措。

    他看向黑著臉的李先生,硬著頭皮道:“李先生,請問您有帶一審判決書嗎?不好意思,我帶錯材料了。”

    李先生頓時拉長了臉:“操,你他媽不帶判決書開什庭!”

    接過李先生丟來的判決書,時陌地賠笑臉,快速翻看判決書回憶內容,等審判長發問時,他語氣堅定地道:“我方對一審查明的事實並無異……”

    “有異議!”李先生大聲搶白,狠狠瞪時陌一眼,“判決書寫我老婆有《傷情鑒定書》,這《傷情鑒定書》是假的,我沒打過她。”

    審判長解釋:“這隻是對上訴人持有的證據的陳述,如果你對《傷情鑒定書》的真假有異議,可在辯論階段發表意見。”

    李先生怒氣衝衝:“我不懂你們說什,反正這東西就是假的,我有異議!”

    審判長再次解釋,李先生還是大聲嚷嚷,還指著上訴人代理律師喊:“你們律師捏造這種東西,是不是存心要破壞我們夫妻感情!”

    審判長敲槌警告李先生,時陌拉住李先生,小聲道:“李先生,請您不要太急,上訴人確實持有《傷情鑒定書》這份證據,這個事實是客觀存在的,除非您認為上訴人沒有這份證據,那才是對這個事實有異議。您認為《傷情鑒定書》是假的,是您個人意見,在後麵的辯論階段能就可以發表這個意見。”

    李先生拉不麵子,惡聲惡氣地罵時陌:“你是幫哪邊的?你是我律師知不知道,我說什都是對的!”

    時陌頭疼腦脹:“李先生,這是法定程序,不是不給您發表意見,而是您要按照法定程序走。”

    李先生吹胡子瞪眼:“既然給我發表意見,那我想說什就說什,還不讓我說?他媽的你這律師怎當的,話都不讓我說,要你幹什!”

    審判長敲法槌警告:“被上訴人,請你注意你的用詞,這是法庭,不是給你吵架的地方,請你遵守法庭紀律。”

    時陌幹脆不說話了,在庭前,他已經跟李先生說明了開庭程序,顯然李先生沒放在心上,固執己見。李先生蠻不講理,他又能怎著?再不濟那也是他的服務對象,他工資的來源,就算他知道李先生確實存在家庭暴力的行為,也還得幫李先生洗白。

    審判長也無奈,讓書記員記錄李先生的意見,繼續走下個程序。

    到了證據質證環節。

    時陌核對上訴人提交的證據原件後,根據記憶,發表意見:“第一,對《傷情鑒定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對關聯性有異議……”

    “我你他媽怎回事!”李先生語氣更加不善,“這《傷情鑒定書》是假的,假的!我沒打過她,她是為了離婚,才故意作假,說我有家庭暴力。”

    唾沫星子頓時像花灑一樣砸到時陌臉上,時陌捏緊拳頭,深深吸了口氣:“李先生,關於這個問題,我庭前已經跟您解釋過了……”

    《傷情鑒定書》是由合法醫院出具的,證明李太太身體有多處輕傷,可能存在被家庭暴力的情況。時陌核對過這份證據的原件,上麵加蓋的醫院公章是真實的,說明來源合法,確實出自合法的醫院。

    如果否認鑒定書的真實性、合法性,就必須要證明上麵的公章是假的、來源是不合法的,那將牽扯出一係列的公章鑒定等問題,勞民傷財,又沒什作用。如果否認關聯性就不同了,隻要咬死了說這個鑒定書是李太太遭到別人暴力對待而形成的,跟李先生沒有關係,也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這與李先生有關,就可以幫李先生撇清關係。

    這是時陌權衡利弊後的意見,庭前也跟李先生釋明過,再次小聲跟李先生解釋後,李先生突然拍桌,指著時陌的鼻子大罵:“你是不是不想要錢了?!你他媽連材料都沒帶,發表什狗屁意見?你是不是跟對方律師串通,故意不帶材料,亂說話來害我!管它什關聯不關聯,這鑒定書就是假的!”

    “被上訴人!”審判長猛敲法槌,厲聲警告,“請注意紀律,如果你再大吵大鬧,擾亂法庭秩序,我們將會叫法警過來,把你送出去。代理人,請繼續發表意見。”

    時陌忍著一肚子怒氣,勸李先生稍安勿躁,然後無視李先生毒辣的目光,繼續發表意見。

    他不知道自己怎熬到庭審結束的,隻要意見跟李先生不合,李先生就會以他沒帶材料,故意亂說話拆散他們家庭為由,對他毫不掩飾地大罵。

    他前所未有的生氣與憤怒,李先生不僅僅讓他臉麵丟盡,更對他造成了嚴重的人格侮辱。他之所以忍到結束,隻是因為教養迫使他不能像蠻子一樣,用拳頭和攻擊性語言反抗。

    李先生倒是罵得瀟灑恣意,簽完筆錄頭也不扭地就走,留下時陌修改筆錄。

    李先生邊走邊向他朋友抱怨:“這律師真他媽的讓人火大,處處跟我作對,叫什名字來著?”

    朋友道:“好像叫時什,嘶,我想想……啊對,時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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