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28|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流年憶月 本章:6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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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陌絞盡腦汁,想將這個案件信息從亂七八糟的記憶過濾出來,但怎都想不起來。最近他案件太多了,相似的案件更多,他大腦容量已超負荷了。

    “想不起來?”謝錦程雙手插褲帶,表情悠閑得像說笑話一樣,“我幫你回憶一下。申請再審人康勝……”

    康勝與被申請人梁瑩是前同居男女朋友關係,交往期間,女方於不同時間向男方借了三筆款,總借款一百萬元用於做生意,基於兩人關係甚密,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男方就沒讓女方打借條,後來因為各種原因,男女方分手,男方要求女方歸還欠款一百萬,女方認為這是男方給她的日常開銷,否認借款的存在,拒不還款,男方隻能將女方告上法庭。

    一審根據男方的轉款憑證認定借款成立,判決女方歸還欠款一百萬,並支付利息,女方不服上訴,二審認為沒有借條,無法證明借款事實存在,依法撤銷一審,改判女方無需還款,男方不服,向高院申請再審,於是案件就到他們手上了。

    當然,這是從康勝角度出發闡述的案情。

    時陌這邊聽到的說法是,女方跟男方很恩愛,同居期間男方給她花錢很大方,三次都給她打了巨款供她玩樂,誰知道男方竟然在外有了別人,女方傷心分手,男方竟然還厚著臉皮回來要女方償還一百萬元……

    與謝錦程交換了彼此聽到的案情後,時陌心情很複雜。明明曾經是一對形影不離的戀人,現在卻形同陌路,在冰冷的法庭上相見,為了一百萬元爭得不可開交。每個人各執一詞,根本無從分辨誰真誰假,原來曾經的甜言蜜語、海誓山盟,在罪惡的金錢麵前,都能變成虛偽的謊言。

    如果男方說得是真的,女方就是欠錢不還的失信小人,若女方說的是真的,男方就是無恥小人。一百萬看似很多,但對身家過億的男方來說,不過九牛一毛,在愛情的溫床,誰也說不準會不會一時高興,就漫天撒錢,饋贈女方。兩人的說法都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法律是無情的、無私的,認定的隻有冰冷的證據,超過證據層麵的人情世故,是不被鐵令法規所允許的。

    時陌接到這個案件時,已經猜到了裁判結果。他還記得給當事人梁瑩做筆錄那天,梁瑩哭紅了的眼,以致後來記錄數次被打斷,他不得不抽紙巾安慰梁瑩想開一點。梁瑩的眼淚太過真實,哭聲太過脆弱,如果不是傷心到頂點,又怎會對著陌生人的他灑淚痛哭,他承認,他生出了惻隱之心,他想竭盡全力幫助梁瑩,哪怕知道結果並不一定如意。

    “謝錦程,”時陌沒有神采地望著地麵凹凸不平的紋路,這坎坷的路像極了梁瑩了人生,不幸與悲哀,“你下周詢問時,一定不要放水,也不用留情麵。呃,雖然這是廢話,我也知道你肯定會很認真地為當事人辯護,但我還是想跟你說一下。”

    “嗯?”謝錦程略微挑起眉頭,十分不解,“理由。”

    “我啊,”時陌笑嘻嘻地抬起頭,麵對陽光的笑容充滿了悲傷,“想看看自己窮盡一切力量,能為當事人做到什。”

    他從來沒有過這認真,這費心地去做一個案件,哪怕隻是一個很簡單的申請再審案,下周的詢問上,他真的窮盡了一切方式為梁瑩辯解,針對謝錦程的再審申請進行了如下擲地有聲的答辯:

    “第一,我方與男方是前任男女朋友關係,在兩人交往期間,因我方喜歡打麻將,我方持有的錢款不足以償付輸的欠款,故男方分三次給我方賬戶匯入款項,一是用以我方償還債務,二是用於日常開銷。在我方提交的轉款憑證上可以看到,三筆借款數額分別為20萬、30萬、50萬,數額均不等同,轉款時間分別在2013年8月、2014年1月和2014年6月,每一筆轉款時間都相隔不遠,如果如對方所說,這三筆款是給我方做生意,那為什時間間隔不遠?我方經營的是雜貨鋪,進價成本低廉,第一筆20萬的款項若是用於生意,那加上我方自身收入,資金早已足額用於周轉。如果對方堅稱借款是被我方用於做生意,那對方應舉證證明,但本案經一審、二審,再到今天的申請再審,對方都沒舉證證明其主張,都是口頭主張。

    相反,我方在二審時就已出具雜貨鋪的進出賬明細以及賬本,證明並無巨額款項入賬和支出,所支出款項都在我方能承受的範圍內。如果我方是將錢款用於做生意,那對方理應將錢款轉入雜貨鋪賬戶,但實際上,三筆共計100萬的錢款均轉入我方私人賬戶,可見這100萬隻是對方給我方的開銷,並非借款。第二,本案中,當事雙方並無借條,亦沒有其他能證明這100萬是借款的書麵約定,隻有對方提交的銀行轉款憑證,如果單憑一張憑證便認定為借款,證據不足。第三,若涉案100萬是借款,那理應約定利息,但實際上,至今為止都無證據證明雙方有約定利息。”

    謝錦程也不是省油的燈,他針對時陌的主張提出了反駁意見:“第一,被申請人在借款時,聲明是用於做生意,我方將錢款打入被申請人賬戶,便已完成出借義務。但被申請人是否真正將借款用於生意上,我方並不知情,也不負監管責任。被申請人以借款時間間隔短和資金充足為由抗辯,這僅是個人推斷,並無依據。第二,基於借款當時,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故我方並未要求女方打借條,也沒約定利息,將錢款轉入對方個人賬戶,也是對方的要求,戶頭名就是梁瑩,而雜貨鋪又是梁瑩個人經營,很有可能雜貨鋪的戶名也是梁瑩,因此我方無法分辨匯款賬戶是個人賬戶還是雜貨鋪賬戶。

    第三,我方提交的銀行轉賬憑證中,其中後兩筆在借款用途中寫明是‘借款’,之所以第一筆沒寫,是因我方當事人疏忽大意漏寫的緣故,但轉賬憑證是真實有效的,如果女方認為這並非借款,那我方為什要平白無故給女方那多錢?隻是用於日常生活開銷或打麻將,幾萬塊便已足夠。如果女方認為不是借款,那我方有合理的理由懷疑,女方得到的這三筆款是不當得利。”

    時陌握緊了手的筆,謝錦程的反駁意見非常出色,不過還是有漏洞可鑽,如果是別的案件,他一定能把謝錦程辯得麵紅耳赤,可是這個案件,他無能為力,他盡了最大的努力,也隻能幫到這了:“總借款一百萬元並非小數目,如果該借款用於生意上,按照我們生活的交易習慣,當事雙方應當簽訂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條,但在本案中,申請人卻未要求我方打借條,這根本不符合常理。”

    謝錦程定定地看著他,沒有再補充意見。

    詢問在兩人熱烈的辯論中結束了,時陌失魂落魄地跟謝錦程走出法院,抬頭仰望湛藍的天空,天澄似洗,萬無雲,總覺得好似少了點什鮮豔的暖色,整片天都變得陰沉起來。

    “謝錦程,你說這個案件我們誰勝誰敗?”

    謝錦程摸了摸時陌的頭,語氣的意味模糊不清:“你我心知肚明。”

    時陌沉默了,就在謝錦程以為他要終止話題的時候,他好奇地開口道:“如果有一天你跟我絕交了,你會不會要我還你的夥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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