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性的兩極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可惜不是校草 本章:第七章 人性的兩極

    長期以來,人們總是人性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不過也沒討論出什結果。然而萬事萬物皆有其理,人性也不例外,盡管不能找到令大家都信服的法,但還是可以的。善與惡,其實是別人對我們的評價。而我們自己對自己有善惡的判斷,那也是在我們學習了相關觀念之後才有的。那別人認為我們善與惡的標準在哪呢?

    很簡單,如果對他們有利,那我們就是善良的。如果我們有損了他們的利益,那我們就會成為罪惡的化身。這一,人性似乎也沒有善良可言了?但是,我們仔細想想。有時候,別人雖然有損了我們的利益,我們心感到不舒服,但是我們卻不認為別人是罪惡的。這又是為什呢?因為我們會站在他人的角度考慮,認為他是不得已而為之,是顧全大局(這時我們可能也為其它受益者考慮了)。而這不正是我們人性善的體現嗎?

    人性善就像太陽一般,雖然我們每個人都離不開,但也不會有人想去擁抱它(我們的都是擁抱陽光);而人性惡就像黑洞一樣,雖然我們不想陷進去,但我們卻一直被它所牽引。人性雖有善惡兩極,但我們絕大部分人都是在善惡之間徘徊。

    這些,隻是希望大家能坦然接受人性的亦善亦惡,切莫偏執於人性之善或人性之惡。偏執於人性善的情況,多見於家庭中(還有其它情況),我想很多家庭的和諧美滿其實都是由某一個人過度付出換來的,而他(她)們之所以為此承受痛苦,皆認為家有一人總會理解自己,比如母親多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而偏執於人性惡的話,我們會選擇過度保護自己,不僅會傷害到關愛我們的人,我們自己也是會處在痛苦之中的(僅是一種情況)。

    前麵,我過人們傾向於讓自己感覺好受點,也就是要讓自己的觀念與自己的行為匹配起來,否則我們就會不自在,甚至痛苦起來。有時候,我們會因為某些原因看不清某些選擇,但這並不代表我們不會做出那些事情。相反,我們甚至還要找尋各種能證明自己行為“正當性”的理由來服自己。(沒有人願意自己有錯,即便承認自己犯錯了,也是要維護其它的觀念而已)

    想想看,在夜黑人靜的地方,有些人會侵犯異性,先不事後他們如何看待自己的行為。在當時卻是要尋找無數的念頭來證明自己的行為的“正當性”,比方認為別人穿的過於暴露勾引自己,或者認為每個人都有生理需求需要釋放,甚至還有人本著人不為己誅地滅,非要把事做了不可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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