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費法官一言救萬命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莊潮新淦 本章:第十二章 費法官一言救萬命

    清代乾隆年間的時候,江蘇省發生了災荒,江陰縣的知縣因為治民無術,以至於縣境內發生民變,很多民眾都揭竿而起來作亂,知縣就將民變的情形匯報到省級去,巡撫某某公接到了此報告,親自來趕到江陰,經過常州的時候,費鶴丁的祖父正在常州擔任法官,跟了知府到船上去歡迎巡撫,巡撫看到費法官的容貌很清奇,好像很有學問道德的樣子,就對他商量著道:“現在江陰揭竿亂民的亂謀及黨羽數十人,都已經被捕了,一般的講來,民眾集體作亂,按律法一律都應予以處死的,所以民眾情形十分驚惶,你是擔任審判職務的老法官,辦案是很熟練的,像江陰縣的饑民作亂,是否應當不分老少彼此,一律予以處死,究竟怎樣才能在情理方麵,辦得允當呢?”費法官反問道:“巡撫大人您是預備嚴刑峻法的辦理呢?還是要厚道積德的辦呢?”巡撫回道:“請你試言分這二者的區別,我當以斟酌的選擇。”費法官回答道“如果是全城民眾背叛,固應予以屠戮,可是江陰的民變,事起倉促,而且都是因饑覓食的平民,希望求得升鬥以糊口,並不是敢於背叛政府,倘若予處以屠戮,恐怕不是當今聖皇愛民親民的德意,好在首犯已經被逮捕拘禁,照我的愚見,還是依照強盜聚眾行劫的條例,僅將首犯處以死刑,其餘處以流刑或者免究,這樣似乎是辦得允當,而且也是厚道積德的好辦法。”費法官這一番侃侃而談的言論,巡撫聽了以後頗以為然,就命令費法官擬一道判決,處決首犯一人死刑,十餘人受流刑,其餘之人一概免究其罪責。當時有見識的人,都認為費法官一言而救了萬人之命,後代一定會很興旺興盛。果然,後來,他的兒子從副貢而官至陝西潼商道,他的孫兒費鶴汀,官至巡撫。至於費封翁本人自己,也屢次被冊封到:“光祿大夫”、“振威將軍”等官銜軍銜。他的子子孫孫都在社會上有崇高的地位。這不就是善有善報,好人有好報的結果嘛,如果費封翁本人不是心地善良之人,不是心地仁慈之人,怎會有此後來的好報,甚至子子孫孫都被他的善德所影響所感饋。人生在世,實在是有太多的未知事情,做好每一件事,有權時要心慈人德,要心善人淳,看到不公平之事,看到有人受不公平,能幫則幫,這不也正是在行善。即使沒有權利也沒有錢勢,也可以做到不去害人,不去損人利己,不去幫人落井下石,這樣做了正不就是費封翁的行善了!”即使不是為了能得到好處,也要做到不害人不損害集體,這種也是善,平凡的行善。因果關係,因果輪回。費封翁因為精通文理道德,曉之以理,勸巡撫減罪免究,救了有萬人之多。可能這就是,可能這就是他後來冊封為大官、子孫為官的因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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