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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二十一、三百二十二……”
林恩心中默數,埋頭打著沙袋。
上輩子林恩就一普通人,一點武術底子都沒有,什詠春形意、八卦太極,他雖然有聽說,卻從來沒接觸過。
好在林恩看過不少小說,知道孩提時候是打基礎的關鍵時期,多少也知道打沙袋、紮馬步這樣的死辦法,既然沒有練武的功法,那就用提高運動量來打熬身體,多少會有些效果。
現階段林恩給自己定下目標,每天早晚打兩千拳,做一千個俯臥撐,然後再紮一個小時的馬步。
若是在上輩子,這個運動量絕對要把他累死,他也絕對沒有這個毅力,但這是異界,娛樂活動極少,而且他還是個狂戰士,身子流淌著的是不安分的血液,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勁,不折騰還不舒服,這點訓練量雖然聽起來有些駭人,但也不是完不成的任務。
…………
“林斯特!林斯特!”
林恩正心無旁騖地打著拳,忽然聽到外麵有人大喊。
林斯特便是他那便宜老爹的名字。
“聲音很陌生,會是誰呢?”
林恩有些好奇,出門一看,心頭頓時一跳,來者果然是個生麵孔。
整個狂戰士部族據說有幾千號人,但一個個都是閑不住的主,不是組團出去燒殺擄掠,就是單獨出去探險打野,林恩雖然在部落中生活了有些年了,但時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他連個照麵都沒打。
不過林恩心驚的並不在此,而是在於眼前這人的穿著。
部落的人,穿著都很簡樸……好吧,其實就是奔放,你不能指望一個近乎原始的部落,對於穿著打扮能有多大的講究,反正是怎豪邁怎來,坦胸露汝再正常不過。
反正古老而強大的狂戰士血脈,賜予了族人們強健的體魄,嚴寒酷雪根本不算事,而且光著膀子跟萬惡的賊老天正麵剛,不更符合高偉正的狂戰士精神嗎?
反正林恩早就對族人們的粗鄙奔放無力吐槽了,但眼前這人卻不是如此,他穿著皮襖,束著腰帶,很是整潔幹練。
沒錯,就是整潔。
雖然他那極具代表性的棕黃色絡腮胡,桀驁不馴的眼神,強壯如牛的體格,看起來跟部落的其他人沒什兩樣,但林恩感覺得出,此人的精氣神,比其他人要幹淨得太多,一看就知道是受過一定訓練的。
“俺爹不在家,你是誰?”
林恩大咧咧回答道。
經過數次裝逼失敗,因為過於睿智、過於深沉、過於懂事而被族中的長者認為是‘惡鬼附體’,然後拖去村的祭壇各種跳大神,林恩就已經深刻意識到,要在原始部落混得好,裝傻充愣必不可少。
“你是林斯特的孩子?”
那人兩眼放光,哈哈笑道,“好家夥,我出去才十幾年,林斯特的孩子都這大了!”
“快告訴我,你娘是誰?”
“俺為什要告訴你?”
林恩按捺住心頭的驚喜,他隱約猜出了此人的身份,但臉上依然維持著正常熊孩子的警惕。
“哈哈,我是你的奧拉夫叔叔!你爹最好的兄弟!他肯定有跟你提起過我,你說你該不該告訴我?”
果然是他!
‘瘋狗’奧拉夫!
沒想到自己接觸到的第一個英雄居然會是他。
林恩的情緒漸漸平靜了下來,裝作很驚疑地問,“你真的是奧拉夫叔叔?”
“千真萬確!”
奧拉夫忙不迭地點頭,還耿直地拿出個鐵牌,“不信你看,上麵有我的名字。”
“對了,我忘了你不識字的……”
奧拉夫猛地醒悟過來,一拍腦袋,“反正等你爹回來你就知道了,我犯得著騙你嗎?”
居然是軍士牌!
林恩心中一驚,雖然他確實不認識上麵的文字,但也看得出奧拉夫拿出來的應該是張士兵身份牌。
看來背景故事說得沒錯,奧拉夫還真在德瑪西亞當過兵。
“好吧……俺相信你。”
林恩借坡下驢,臉上多了幾分親近,年紀小其實也有好處,臉嫩有助於刷親密度。
他忽閃忽閃著眼睛,裝作很好奇地道,“奧拉夫叔叔,你怎突然回來啦,這些年你都幹嘛去了呀?”
“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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