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擇偶標準(下)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如風似光 本章:257.擇偶標準(下)

    馮薇攤手,顯得很無辜:“我可是個弱女子,我的另一半一定要比我強才能鎮得住我,讓我心甘情願當個女人吧!”

    媽媽想了想,咬牙道:“行,沒問題,不就是多才多藝嗎!”

    馮薇的要求是“會”才藝,而不是“精通”,許多才藝都可以後學習,等在一起之後再抽空學也不遲!

    長得帥,同時還要多才多藝,這樣的男生少之又少,但不代表沒有!

    “還有什要求?”

    馮薇道:“還有一點就是要有經商頭腦,光有才不夠還要有財,財產的財。我這個人要求不高,不需要他是世界首富,或者是什傳承幾百年的家族的繼承人,隻需要他的財產和我差不多就行,稍微低一些也沒關係。”

    “長得帥,有才又有錢是吧?行,媽能幫你找到。”

    “誒,媽您不要搞錯了,我的是要財產和我差不多才行。”

    “知道了,你不就是當初拍電影賺了幾個億嗎,你媽我雖然是個市民,但認識的朋友和同學還挺多的,咱們國家臥虎藏龍,身價幾個億十幾個億的大老板遍地都是!”

    在媽媽的印象中,馮薇還是那個拍電影賺了幾個億,並且開了自己經紀公司的“資本家”。至於後來的什開發遊戲開發軟件,因為不太會使用手機和電腦,消息來源閉塞,雖然略有耳聞,但並不清楚實際的利潤。

    在她看來,遊戲這種東西適當消遣可以,但要是花錢便是不務正業了,遊戲本身不能對社會創造任何價值,在電腦前坐久了對身體和視力還不好,哪有人會沉迷其中,願意往麵花錢?

    至於馮薇現在畫的漫畫更是如此,這些卡通人物發生的故事一看就是假的,都是虛構出來的,要是免費看,大家圖個樂不定有人願意看,但要是花錢,誰願意花?

    老一輩人的固有觀念很難打破,在他們印象中,錢一定要花在刀刃上,可以買吃的,買穿的,買日常生活用品,可一旦在網絡上消費,或者在“玩具”上,“人書”上消費,都相當於亂花錢。

    馮薇沒打算糾正媽媽的想法,但對於她覺得自己隻有幾億身家,有必要澄清一下事實。

    “媽,我拍電影那都是幾百年前的事了?對於現在的我來,幾億都是錢,我隨便一個公司半年內都能賺到!”

    媽媽不信邪道:“別吹了,還幾億都是錢,幾億是你全部家當還差不多!”

    馮薇隻好列舉事實來證明自己:“就拿我的經紀公司來,之前公司全額投資了電影《夏洛特煩惱》,您知道這部電影票房多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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