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狼崽都長這大了。不錯,狼群也訓練的不錯。”淩諾大笑著道。
“諾哥,別狼崽,狼崽的叫了,我現在可是頭狼,是狼王,再你一走就這多年,怎會長不大。”狼崽著坐到了淩諾身邊,從烤架上割下一塊肉就吃。
隻見他上身全裸膚色黝黑,下半身隻穿了一條短牛仔褲,一頭長發淩亂的披著,看起來跟野人無異。
“好好好,狼王!!!想想也有十三年了,我走的時候咱們兩才6歲。這幾年還一個人和狼群待在一起啊?”淩諾感慨的道。
“是啊,1年了,要不是當初你把我從狼群帶出來,我就成一個真正的狼孩了,可能都長不到這大。這位是嫂子吧。”狼崽著看向了歐陽軒。
“狼崽別亂,姐姐是殺手。”歐陽軒笑著回道。
“那就不是嫂子了,諾哥這個人可以吃嗎?好長時間沒吃人了,哈哈。”著亮出了兩顆獠牙,雖然他是人,但是因為經常也吃生肉,所以那兩顆獠牙也是相當的可怕的。
看到了狼崽的獠牙,著實把歐陽軒嚇了一跳,一把抓住了淩諾的胳膊。
淩諾:“哈哈,狼崽你別嚇她了,這個殺手,膽子很的。”
狼崽:“哈哈,我又不吃人。而且我手下的狼崽子們都不吃人。”
歐陽軒:“那些狼群怎會聽你的啊。他們又聽不懂人話,而且都是野獸,還會見到肉不吃。”歐陽軒著實有些疑惑。
狼崽:“這你就不懂了,其實狼有時候比人更重情義,我剛出生時就被狼叼走了,不過它們並沒有吃了我,而是讓母狼用狼奶把我養大,直到我三歲的時候,在山的樹林碰到了諾哥,他才把我帶到了人類的世界,給我教會了話,還有人類的生活習慣。”
歐陽軒都聽呆了,滿臉的不可思議。
歐陽軒:“不會吧,既然已經離開了,那你現在為什又回到了狼群啊!”
狼崽:“那是因為諾哥的一句話,那是在他走的時候跟我的,他告訴我,他這次離開要不成王,要不成蔻。那是因為還,就想諾哥要當王了,我也要幹一番事業,也要當王,既然人類麵已經有了王了,那我就當狼的王,當時告訴了諾哥,諾哥也表示支持,我就又回到了狼群。”
狼崽雖然的雲淡風輕的,但是淩諾明白,這時多的苦難,多的危險。
淩諾:“難為你了,狼崽。”
狼崽:“這都沒什,諾哥這次我想跟你走,去外麵看看,而且現在也能幫到你了,我這些年在狼群,觀察狼群的習慣,和捕食時的動作,研究出了一套武學技法,還有陣法。而且我已到了大成初期。至於陣法我這邊也有幾個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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