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暗夜魅影3,4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長春雪淞 本章:第十一章,暗夜魅影3,4

    三

    被害者的親人聞訊飛快趕到了。

    被害人的父親確認了自己的女兒後,向警方說,“昨晚女兒沒有回家,所以他今天沒去上班,正在到處尋找女兒的下落。”被害人的母親一看到屍體,就“哇”地一聲,抱住屍體,放聲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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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春達默默地望著被害者的父母,傾聽他們的哭訴,心十分同情。

    死者的父親說:“昨晚七點鍾的時候,女兒曾打電話回家,說今晚要加班,得晚些回家。

    我說,要是晚了,你從單位給家打個電話,我去接你,她說不用接,路程又不遠。我說我還是接你。可她到底沒給家打電話,這孩子,不想勞動我,可她太疏忽了。”父親悲痛地說。

    母親飲泣著,被刑警扶著,艱難地從屍體邊站起來。

    屍體被用白布裹著抬走了。送去做進一步檢查。

    “隻有一個孩子嗎?”田春達問死者的父母。

    “是的,就這一個女兒,。”父親低聲說。

    母親又悲泣起來……

    四

    屍體解剖證明,死者確係頸部受壓導致窒息死亡。解剖報告將死者受害時間推定為7月30日晚上十一時至十二時之間。解剖報告還證實,受害者陰的道內沒有男人精的液,凶犯是戴著避孕套作案的。

    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重案一組召開了此案的第一次案情分析會。

    田春達組長首先發言:

    根據目前調查情況,我有以下看法--

    一、根據凶手留下的腳印與死者脖上的掐痕分析,凶手應是一個健壯有力的青年。死者個子較高,又比較豐滿,可凶手卻能將死者不太費力地拖到空房。從掐死者脖子的痕跡看,凶手也是很力量的。

    二、凶手留下的腳印為四十一碼運動鞋,可以分析出他的身高在1.72米左右。從腳印的深度可以分析出他的體重在75公斤左右,屬於中等偏胖的體形。

    三、凶手是一個很色的性的虐狂。這從他將死者衣服剝光,又在下體內塞入數根小木棍可以看出來。

    四、凶手應該生活不太富裕,所以他把死者的項鏈、手表、錢包都拿走了。而據死者父母說,死者的項鏈、手表都不是很值錢,錢包中也從不裝很多現金,二三百元錢而已。這些不太值錢的東西和不太多的現金凶手也不放過,可見他生活不太富裕。

    五、凶手可能比較熟悉現場一帶地形和情況,這從他作案時行動從容自如可以看出來。

    六、凶手很有反偵查經驗,是戴著手套和避孕套作案,現場除了腳印,沒有留下其它痕跡。

    其它刑警接著作了發言。

    會議最後決定:按田春達對凶手的分析追捕罪犯,重點要在與死者熟悉的人中,在現場附近的區域中查找。

    刑警清查了住在現場附近區域內有此類

    前科的人,共有九人。他們全都被帶到市刑警支隊,偵訊他們的不在場證明。偵訊結果,排除了這些人的作案嫌疑。

    於麗敏在工作的星宇公司有兩個交往較密切的男子。警方去調查了他倆的不在場證明。第一個調查的是三十歲的莫文。可是,在於麗敏被害的關鍵時刻,莫文正跟朋友打麻將,得到確切的證實。

    剩下一個是姓王名誌剛。可他也有不在犯罪現場證明。那晚他和兩個男友去看電影了,半夜才與朋友一起回家。

    在於麗敏工作的商貿公司繼續調查,刑警又得到一個新情況。公司有一個叫米臣的小夥子,迷戀於麗敏,數次向她求愛,但均被於麗敏拒絕。他會不會因屢被拒絕而惱羞成怒,將於麗敏強奸後殺害?

    刑警在公司會客室內對米臣進行了詢問。

    田春達看到米臣年齡二十五、六歲,身材和鞋碼與案發現場搜集到的凶犯情況很相似。他長相很普通,是見麵很難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那種人,難怪於麗敏會堅決拒絕他。從外表看,他追求於麗敏有些自不量力。

    “你追求過於麗敏吧?”田春達看著米臣問。

    米臣眨了眨不大的圓眼睛,點了點頭。

    “可於麗敏拒絕了你。”

    米臣又眨了眨眼,點了點頭。

    “你屢次被拒絕,心怎想?”

    “我,我想好事多磨,追求這漂亮的姑娘是很難一次成功的。我想繼續不斷地追求,隻要功夫深,鐵棒磨成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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