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杜月月送我的照片,她常找我理發,就送了我這張照片。”
“你很喜歡她嗎?”
“你問這個幹什?”
“你鄭重地收藏她的照片,這不說明你很喜歡她嗎?”
“談不上很喜歡,她就是我的一名熟悉的顧客而已。”
“你對普通的性行為不能滿足吧?掐住女人的脖子,見她痛苦,你才會興奮吧?”
房偉一聽惱羞成怒,像發瘋的野獸一樣吼道:“你說的像什話!我是正常人,不是變態人!”
“可是,你十八九歲時曾掐過女人脖子,被派出所拘留過呀!”
“那是女孩不接受我的求愛,我發??怒才掐住她,從那以後再沒犯過。”
“你一怒就會掐女人脖子嗎?這次你也是一怒就掐女人脖子吧!”
“不,是廝打時,手碰到了她的脖子。”
“是律師要你這樣說的嗎?”
“我說的是事實的真相,你們仔細調查自然就了解了。”
“我們當然要調查的。”
審訊就這樣結束了。
十四
向海洋從審訊室出來,正好與田春達走了個碰頭。
“房偉交代得如何?”田春達問。
向海洋聳聳肩,說:“他死咬住女的突然要錢,他勃然大怒才動手,並說他們隻是因吵架急了才動手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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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莊方同律師讓他這說的。”
“我也這想。可是,目前還難證明他是連環奸殺案的凶手,沒有確鑿證據呀。”
“你說得不錯。”田春達點頭說,“可是,房偉還是有嫌疑之處,不能被解除懷疑。”
“我們可以以毆打婦女的原因將他收審,以找到突破口。”
“可以這樣。但很難拖延拘留時間。最多隻能拘留四十八小時。在這個時間內,我們必須找到充分確鑿證據。”
“實在不行,我們再找理由多拘留他幾天。如果他真是連環殺手,至少可以暫時放置下一次的奸殺案。”“可莊方同律師的話我們也得考慮呀。”
“莊方同說了什?”
“他說如果對房偉處置不當,會使我們背上包袱。”
“那是他故弄玄虛。”向海洋不屑地說。
“莊方同可是個很有經驗,很會找空子的律師。隻有對他有利的案子,他才會接辦。而且,他也有些名氣,榮譽心很強。僅僅是房偉委托,怕是不會答應的。”
“這說,想必是另外有人請莊方同給房偉辯護?”
“我想是這樣,而且那委托人不是有相當的地位,就是很有錢。不然是請不動莊方同的。”田春達思索著說。
“會是什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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