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零號物種——人。
至於是亞洲科、歐洲科還是非洲科的朝種、英倫種還是美帝種等,我分不太清,偶爾也能看到幾個其他的物種,比如牛、羊、馬等,隻是偶爾。
主人從來不帶它們來配種,所謂的“主人”也不過是個代號罷了,我們是接觸不到那個世界的。
實話,我覺得我比隔壁的羊要聰明,他們隻會“咩咩咩”——而我會bb——可是這並沒有什用,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們”(實際上此處指人類)被關在了籠子。
主人的作用就是吃掉我們。
甚至我們都不知道主人是什,畢竟時間太久遠了,而且似乎當時所知的人也並沒有很多,反正現在我們隻是一群被關在這的肉食,而且從往上數許多代我們就扮演著這個角色。
習慣了。
四隻腳的是羊,兩隻腳的是人,很簡單用於區別的方式,聽現在我所還可以運用的詞匯也是僅存的了,當沒有了記錄的工具,我們隻能通過口口相傳,不過看起來沒什用——我們的聰明才智實在是太過微不足道,沒人會在乎食物的聰明與否——除了可能喜歡食用大腦的主人,至於逃,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當絕對的差距拉開,我們連違逆都辦不到。
作為人,我們可能曾是食物鏈尖端?甚至一開始這種“糟汙”的物種呲之以鼻,可是“人”的數量實在是太多了,最終“主人”很無奈地開始重新培育,配種,因此我們的“新人類”的可口程度甚至超越了之前頗受青睞的羊排。
好吧,其實我不應該這自豪的。
至於我們吃什,額,是草,偶爾會夾雜這一些動物的內髒。
草是為了保證肉質的純淨,而適量的血食可以保證更有嚼勁。外星人不吃內髒。
當然這絕不是人類的內髒!
曾經他們企圖將人的髒器混在飼料,但是機智的人民們(吃貨們)發現了,以他們喂過的999%的人都選擇寧餓死也不肯食用告終。
聽是因為人類的傳統“美德”——雖然都要被吃了,但是朝聞道,夕被吃,這是很嚴肅的。
當然還有部分人不吃羊肉啦,不吃牛肉啦,不吃豬肉啦,不吃狗肉啦,實話,我覺得這麻煩還不如就讓我們吃掉自己呢,我方靠的是“老饕”——就是吃貨們,進行著這項“偉大”的鑒別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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