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那年,我弟弟陳正元考進了全縣最好的高中——東城縣一中,就是現在的東城市一中。
當時我們那兒,能夠考上東城縣一中的真是稀少,用你們文化人的話就是鳳毛,什角的。
我父母那個自豪勁呀,他們樂樂地拿出平時省吃儉用留下來的一點點錢買了很多雞蛋,煮熟後用紅顏色塗成紅雞蛋給每家每戶送去,他們還在家“扒拉扒拉”的放鞭炮慶祝,我想,他們實在是沒有多餘的錢,否則他們一定辦酒席慶賀。
人家都,我們家燒高香了,文曲星下凡了,陳正元將來肯定當大官的。
在他們喜氣洋洋的時候,我想消失在他們的視線,我不想讓他們看到我。
我不是妒忌我的弟弟,當然,我有羨慕,我希望自己也能夠給父母帶來榮耀,但我沒這能力。我不能給他們榮譽,我就不能出現來敗壞他們的興致,給他們添堵。
我一個人鬱鬱寡歡的來到了村外的一個山坡上,坐著。
那山坡,是我和弟弟很很的時候經常一起來的地方,那有一片青青的草地,我們在那割草給家的兔子吃,我們還喜歡在草地上追逐打滾嬉戲。
那是我和弟弟共同的樂園。
不知什時候,我的弟弟在我的邊上坐下了。
“哥哥。”他叫我,“我去上學後,你在家要好好的,不要惹事了,免得被爸爸打。”
“哈哈。你放心吧!”我滿不在乎的,“你覺得他還抓得住我嗎?”
“那你也不能這過下去呀?”弟弟陳正元拉著我的手,憂心忡忡的勸道,“哥,你去外麵打工吧!堂堂正正的賺錢,我們不做偷雞摸狗的事。”
“偷雞摸狗?你如果嫌我丟你的臉,以後你就別叫我哥哥呀!”我騰的一下站了起來,氣呼呼的揮了揮手,頭也不回地走了
留下呆呆的站在原地的傷心的陳正元。
其實我知道,隻有弟弟真正的心疼我,關心我。
實在話,我也喜歡我這個弟弟。
隻是……。
他去一中念書後,我還真的很想他,我去看過他三次。
每次弟弟看到我,都非常的開心,他問我有沒有又幹傻事了?交代我要好好對待父母,他一直勸我去找個工作。
我嘴巴上答應著,可回去後又我行我素了,沒辦法,習慣了。
每次,弟弟都用平時節省下來的錢請我上餐館吃一頓好的。
但是,最後一次去看他,唉,是在一九九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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