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想做的事與應該做的事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楚大郎1 本章:第十三章 想做的事與應該做的事

    再度醒來時,楚含章是被饑餓驚破睡夢。用光腦查看了地圖,發覺身在清源州郊外的動物保護區,隨即開始準備打獵充饑。

    走出機甲駕駛艙後,轉身就看見一架勉強保持人形的機械造物背靠在洞穴的牆壁上,機甲的頭部與雙手已不知所蹤,腿部也已然隻剩半截,斷肢的缺口處與熔岩般凹凸不平的裝甲正跳動著藍色的火花。

    看來是ai駕駛這架機甲帶著自己突破大氣層逃亡至此,對此事楚含章有慶幸與感謝兩種感覺。慶幸的是,依然活著;感謝的是,ai與機甲救了自己性命。雖然它們未必能理解這種感覺,但感謝之後可以讓人心舒服一點,所以決定帶著傲慢感謝它們。

    走出不知名的礦洞,看著頭頂上的太陽,便決定將獵物帶回洞穴燒烤。10分鍾後,拿著光束槍獵殺一隻野豬,坐在火堆前,楚含章覺得若要活著,爺爺死亡這件事現在就要考慮清楚。正因為剛才不願考慮這件事,所以在第一次醒來後又睡了8個時,但為了好好活下去這件事必須考慮。

    一個人活著,他所做的事情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應該做的事,一類是想做的事。想做的事情是回應自己的期待,應該做的事情是回應社會係統的期待。楚含章覺得為爺爺報仇就是應該做的事,成為大人物則是他想做的事。

    自歲被爺爺從孤兒院收養時算起,這16年來的撫養與教育之恩,讓楚含章覺得有義務為爺爺報仇。即便不知道找誰報仇,也應該查明白爺爺是什身份,做過什,有什想做而又未完成的事,如果爺爺有想做而未完成的事,則理應代替爺爺去完成。這是應該做的事。

    之所以想成為大人物,是因為楚含章覺得成為大人物之後,可以用權勢買到自己的自由。

    買到自由?這是何等荒謬!

    雖然覺得荒謬,但也從未聽有人站出來批判這件事。楚含章覺得大家都知道這種荒謬,隻是都背負這種荒謬而默默努力著,等到成為大人物後,第一件事就是拿回自由,將哪些不想做而逼著自己去做的事情全部掃進垃圾堆,將那些不想見的人用權勢給他做一個牢籠,將那些討厭之人用金錢做成石頭把他們砸得遠遠的。

    因為聽權勢的種種用處,所以楚含章也決定成為大人物。這是想做的事。

    想到這不禁拿起一隻豬大腿狠狠咬了一口,混蛋,真是難吃。又想到這些的遭遇,楚含章覺得自己有資格一句:“去他媽的社會係統!”

    ……

    ……

    晚上7點。從網絡上得知成為a級通緝犯消息後,楚含章便準備趁著夜色開始往家潛入。穿上洗幹淨與烤幹的迷彩服,將囚服割下一塊沒有字的衣料充當麵巾,最後將光束手槍與終端藏入衣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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