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愛像一陣風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雅君如泉 本章:第十二章 愛像一陣風

    曹露聽到了我的表白,也是很淡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愛讓平和的人變成咆哮的雄獅:“我不管,我愛你,隻要你愛我,我烈火焚燒都不怕。”

    她也言簡意賅:“你讓我想到了《鄭風》。”

    《鄭風》事詩經最重要的篇章,鄭國之際位於山穀平原,多洞穴能隱蔽,再加上土壤肥沃,衣食無憂,所謂飽暖思**,此地民風開放,尤其是在沒有儒家禮義規範的年代,不可不謂之亂。雖然是亂,但這風氣代表著自由,是戀愛的自由。有了儒家規範以後,青年戀愛的自由逐漸消失殆盡,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愛戀,是非法,是無禮,是亂了綱常。青年人失去了戀愛的自由,我深處在三國,也不知道這是進步了,還是落後,我隻認定影響到我和曹露感情的製度都是壞製度。曹露所言的意思就是現在是文明社會,我們再怎欣賞,也要遵守這個規則,她不可能去挑戰。

    “好,那我去找父親提親。”我急不可耐的。我第一次感覺年輕是個壞東西,我沒有能力做出人生大事的抉擇。文臣是壞職務,不可以帶頭違反自己借以發家的規矩。我想我是馳騁沙場的中年武將,不管誰的意見,我愛的人就是我的戰利品,我想要拿走便是,有人職責,我大可以故作憨厚地傻笑“俺不懂規矩”。

    “大可不必,父親已經將我許配給他人。”她看起來也難過,現在有點故作堅強。

    我好難過,不去看她,不想讓她看到我的狼狽,顧影自憐道:“那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我沒有徹底被愛情衝昏頭腦,想到了家還有張春華。想到以前讀曆史的時候笑話徐誌摩,家有個書香門第出身,懂規矩、知禮儀的張幼儀,自己還要去招惹風情萬千的林徽因。在被林徽因拒絕以後,極度難過的情況下,又找了有夫之婦陸曼。家有已經有一個賢內助了,為何去沾花惹草,原來愛情是這樣啊,不是簡單的算數題,她優秀,她條件好,她適合我,我就應該選擇他。我隻愛我愛的人,我為了她想奮不顧身,想飛蛾撲火,我一點不覺得自己賤,反而覺得過火,怕自己把愛表達的太猛烈,灼傷了她。

    金庸啊,你是誤會了你的表哥,你的表哥是尋求真愛的癡情種,不是為非作歹的采花賊。你表哥徐誌摩的筆名叫雲中鶴,《龍八部》四大惡人中的采花賊也是雲中鶴,真應該修訂的時候,把他的名字改一改。

    曹露看我不話,對我:“別難過,我不忍心傷害了你。我在宮看透了男人的無情,他們的愛來得也快,去的也快,看慣了那些王公貴胄更是逢場作戲。我覺得父親做主我的婚姻很好呀,我被別人家明媒正娶了,我恪守婦道,侍奉公婆,就不會像浮萍一樣漂泊無依,沒有歸宿。”接著她像鼓勵長不大的孩子一樣繼續安慰我,“你會找到比我好很多的人。”

    我還是心有不甘:“可你父親給你找到的是政治聯姻,那不是愛情呀。”我看她態度決絕,再爭取也是徒勞無功,重複嘟囔著她的話:“愛情來的快,去的也快,”不自覺唱出來,“愛像一陣風,吹完它就走。這樣的節奏,誰也無可奈何。沒有你以後,我靈魂失控,黑雲在降落,我被它拖著走,靜靜悄悄默默離開~”

    果然周傑倫是伴我們這一代人成長,隨口就唱完了整首《龍卷風》,這是我抬起頭看著沉醉的她。她拖著腮,聽的很認真,陶醉在其中,古人可能一輩子也聽不到這悅耳動聽的歌聲吧,再加上我充滿魅力的男中音演繹,聽了以後耳朵會懷孕。她好美,好像耳機廣告完全沉醉於音樂的美少女一樣,我控製,可我沒控製住,我親吻了她的額頭,這是我的初吻,羞得我臉頰通紅。

    曹露被親醒,回到了現實,捂著嘴笑:“你的臉好紅呀!明明是你親了人家,你的臉好紅呀!”

    對呀,最近有個配音的節目很火,聽低音炮的威力是很強的,我試著模仿:“寶貝兒,還想聽哥哥的歌嗎。”不要太像,簡直讓人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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