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學車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雲華閣主 本章:第三百六十三章 學車

    原本唐寧覺得像自己這樣的老司機,開車絕對沒有任何問題,但在他了解了一下民國司機要求之後,頹然發現自己還是得學習一下的,因為在民國開車有很多與現在不同的注意事項。

    首先,民國時期對於汽車的各個零部件的叫法就跟現在不一樣。比如方向盤在當時叫“轉向舵”,車片在當時叫“車鞋”,手在當時叫“手拉車杆”,點煙器則被叫作“點煙電火”,還有那些大大小小的儲物盒,則被稱為“零物房”。這些叫法在今天看起來都很怪異,即使對汽車再熟悉不過的司機,聽了這些奇特的名詞也會一頭霧水。這個還沒完,民國時期,貨車、客車、公交車才會被稱為“汽車”,而六個座位以下的汽車則被稱為“摩托”。至於我們今天所說的摩托,在當時被叫作“腳踏汽車”,簡稱“腳踏車”……有沒有被繞暈?也就是說,你不是去學“開汽車”,而是去學“開摩托車”……

    然後就是唐寧覺得自己最有必要學習的“手號”。這個所謂的“手號”其實就是開車時候的手語,因為在這個時代,汽車大多沒有轉向燈,拐彎的時候,司機得把手伸出窗外,用特定的手勢提示後麵的司機。比如說你想右轉,就得把右手伸出窗外,小臂平伸,手部在空中順時針畫圈,後麵的司機看見了,就知道你是想向右拐彎;如果你想左轉,就得把左手伸出窗外,同樣的小臂平伸,手部在空中逆時針畫圈,意思是告訴後麵的司機,我要往左打方向了。另外還有車的手勢、減速的手勢、倒車的手勢,這些手勢統稱為“手號”,是民國時期的司機上路前必須學會的課程,否則根本就上不了街

    另外學車的過程也很奇葩,不像現在直接到駕校在教練的指導下開教練車,而是一輛車被四個千斤頂架住,四個輪子離地,學員就在這一動也不動的車子揮舞方向盤……哦不,是轉向舵。原來,那時候的汽車沒有倒車雷達,沒有轉向助力,剛學開車的朋友根本控製不了,搞不好把車當油門,一頭撞到牆上,或者倒車的時候對距離判斷失誤,撞傷或者撞死駕校的其他學員……

    最後就是交通規則,要點是限速,因為當時路況不好而且城區人口眾多,以上海為例,英租界和老城區的人口密度超過每平方公5萬人,碰上大型節假日,開車上街無異於自殺。所以按照規定在上海法租界車速不能超過每小時20英,否則罰款。杭州、武漢則規定汽車速度在城市內每小時不得超過15英。時速15英,也就是每小時24公,超過這個,就要罰款。

    據記載,1933年,鬱達夫去浙江旅遊,從朋友那兒借了一輛汽車,從杭州開到富陽,行程42公,路上花了兩個小時,平均時速21公。然後他又從桐廬開到杭州,行程90公,下午3:30出發,晚上7:00抵達,路上花了三個半小時,平均時速26公,所以一路飛馳的想法就不要有了

    其實唐寧這還是幸運的,如果他再晚到十幾年,就會趕上木炭汽車,這是因為油價高昂(1932年南京一升汽油銀元四角,折合人民幣就是三十塊錢),而且作為軍需物資,很多時候是你即便有錢都買不到的。(至於具體的木炭汽車駕駛原理與操作,等涉及到的時候再細說)。

    唐寧本來想在考下駕照之後去應聘號稱“上海出租車大王”的周祥生出租車公司,結果一打聽才知道現在的周祥生還在做“拋崗”生意呢,就是違規在路邊停車攬客,形同黑車,而運營的隻有美國的雲飛和英國的泰來,唐寧又不想給外國人打工,最後決定幹脆買一輛算了!

    買完車之後感覺也餓了,而且下午他就打算開始營業,所以就想在外麵吃一口,不回家陪小福子了,否則很可能吃著吃著就變成了吃人,那就沒法幹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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