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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秦明 本章:1

    “氣熱,大夥兒都不住在這了。大夥兒住在這的主要原因是這原來是個電站,有不少屋子可以擋風遮雨。但是老黑不管氣有多熱,蚊子有多少,隔壁垃圾場有多大的氣味,他都不願意離開。因為他把這當成自己的家了。”男孩抱著膝蓋坐在地上,瑟瑟發抖,“這一片蚊子太多了,所以我們大家都移居到兩地之外的橋下麵了。”

    “你多大了?”陳詩羽柔聲問道。

    “十三。”

    “你不用上學嗎?”

    “我爸媽都死了,家沒人了,隻好跟著叔叔來城撿破爛。”男孩看了一眼穿著製服的陳詩羽,仿佛有些畏懼。

    “你你看到了,你都看到了什?”陳詩羽接著問道。

    “別問了。”我打斷了陳詩羽,,“他都被問過多少遍了。每問一次,就會傷害他一次。我覺得他應該受到政府的幫扶。”

    陳詩羽看了看我,把追問的話咽進了肚子。

    “你別著急,著急也沒用。”林濤安慰道,“這案子已經拖了這久。還沒破案的主要原因就是凶手經過了精心策劃,而且我們還沒有完全吃透凶手的動機。”

    “誰著急了?我沒著急。”陳詩羽,“這是我參加工作後接觸的第一個案子,我這不是想早一點兒破嗎?不然給我的同學們知道,我多沒麵子啊!”

    我笑了笑,揮手讓他們走出了房間。

    “男孩子叫狗蛋。他和他的叔叔以及村的十多個人都在城靠拾荒為生。”我一邊看偵查部門的筆錄,一邊對他們道,“他們平時就住在這一片房子,但是夏一到,因為這兒附近的垃圾場腐臭味極濃,所以就移居到附近的橋底下。隻有死者老黑仍住在房子。7月15日晚,狗蛋遵從自己叔叔的命令,到他們之前住的房子取東西。因為當時已經比較黑了,所以狗蛋有些害怕。摸到房子附近的時候,狗蛋想喊老黑幫他照明。但是走到老黑房間的時候,他仿佛聽見了女人的聲音。”

    “女人的聲音?”大家都在安靜地聽故事,隻有大寶時不時會表示一下他的驚訝。

    “有什好奇怪的?”林濤,“難道你是第一知道‘清道夫’係列案件的嫌疑人是個女性嗎?”

    “狗蛋感覺是個女人的聲音,但具體在什就聽不清了。”我接著,“狗蛋長期和這些拾荒者在一起,這些拾荒者閑來也會一些男女之事,所以狗蛋對這些事情也很好奇。於是狗蛋就爬到老黑的窗下,想從破舊的窗簾縫兒窺視。”

    我翻了一頁卷宗,接著:“狗蛋看到的是老黑全身赤裸地躺在地上,一個白衣女子騎在老黑的身上。看上去,老黑是想脫去白衣女子的連衣裙。掀的這個過程,可以看到白衣女子穿著一雙藍色的鞋子,很奇怪。”

    “藍色的鞋子?”林濤摸了摸下巴,,“應該是鞋子外麵套了一層鞋套。如果屋子光線不足,可能會誤認為是一雙藍色的鞋子。”

    我點頭表示認可,:“突然,老黑悶哼了一聲,兩隻腿不斷地踢。白衣女子就那樣坐在老黑身上,也不動。過了一會兒,老黑的腿就不動了。白衣女子這個時候站了起來,轉過了身。”

    我抬頭環視了一周。大寶的兩隻眼睛瞪著我,期待著我趕緊下去;林濤則是一臉恐懼;羽毛低垂著睫毛,一如既往地冷酷。

    “據狗蛋,那女子不是一個人,是一個鬼。”我接著。

    “我就嘛,如果是人幹的,早就被我們抓到了。”林濤的嘴唇都在發抖,“隻有鬼幹的,我們才抓不到,要不然怎會一點兒痕跡都不留下?”

    “喂,你是個警察!又不是大神!”大寶拍了一下林濤的肩膀,,“不留下痕跡是因為凶手在刻意抹去,而不是因為她有什超能力好不好?唯物一點兒,好不好?”

    “我覺得狗蛋當時的情況是極度恐懼,所以可能會對自己看到的一些東西有精神性的誇大。”我,“他,這個白衣女子是沒有臉的,一頭黑色長發,垂下來。”

    “這個好解釋,頭發那長,往前一披,就基本把臉蓋住了。”大寶看著林濤在發抖,一臉不屑地,“如果真的沒有長臉,那個老黑還敢想著和她幹好事兒?”

    我點點頭,:“狗蛋,這個女人胸前的白衣服上,全是血。這個女人殺完人後,在屍體的旁邊不知道擺弄什,擺弄了很久。狗蛋在窗外實在蹲不住了,就想悄悄逃走,然後報警。沒想到不心踢翻了旁邊的一塊瓦片。這個女人突然就轉過身來,身手非常敏捷,往屋外衝了出來。狗蛋拔腿就跑,跑到垃圾場附近,才把一直追在後麵的白衣女子甩掉。他躲在垃圾堆,不敢出來,直到亮後,才跑了出來,找到了拾荒者大部隊,報了警。”

    “你們,狗蛋的,那個女人在屍體旁邊不知道幹什。”林濤躲在陳詩羽背後,,“會不會是在——食屍?”

    “你有沒有搞錯?”大寶哈哈大笑,“她是在用蜂蜜寫‘清道夫’三個字,好吧?”

    “當年,韓信用蜂蜜在江邊寫下‘霸王自刎烏江’,騙得項羽奉從‘意’,在烏江自刎。”我,“如今這個女人,卻用這種方式來完成了她的殺人標誌。雖然因為聽見窗外的聲音,沒有把‘夫’字寫完,但是現場寫上了這三個字,依舊是一個人所為。”我。

    “凶手用這種方式完成標記行為,是出於什目的?”林濤問。

    “兩種可能。第一,是對警方的挑釁。第二,可能是她自己察覺了筆跡的問題,不想再過多暴露,所以用螞蟻來組字。雖然是用蜜糖在地上寫字,但是螞蟻並沒有把字組得那完美。大概一眼看上去,仿佛能看出來‘清道夫’這三個字,但是細看每個字的細節,就看不清了。就連我們之前認定的錯字,在這也沒有完全表現出來。凶手可能是想到了這一點,用螞蟻組成字的輪廓,但我們卻看不出來字的細節。”

    “可是她已經在前麵四起案件中留下筆跡了啊!”大寶問。

    我搖搖頭,:“可能是出於僥幸心理吧。可能她發現了自己的錯字,又想繼續在接下來的案件中標記自己,所以用了這種模糊的方式,以防我們在後續的案件中發現這一蛛絲馬跡。”

    “確實。”林濤,“這恐怕是唯一一個能夠識別凶手的蛛絲馬跡了。”

    “即使我們已經找到了這一蛛絲馬跡,但我們還是沒有找出凶手。”大寶沮喪地。

    “叔叔,我可以回家了嗎?”我們聊得太投入,沒想到狗蛋此時已經站在了我們的身後。

    “最後一個問題。”我問,“你能再仔細回憶一下白衣女子的相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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