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頭七屍妖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愛撲街的貓 本章:第三十七章 頭七屍妖

    亂葬崗內,霧氣蒙蒙,陰氣陣陣。

    村長回想著:“算起來,那楊翠花到今已經死了有六了。”

    薛二狗聽後,轉身思索起來:“今晚子時一過,便是頭七回魂之夜,再加上養屍地對楊翠花屍身的加持,她在回魂之夜魂魄便會被養屍地的地氣鎖在屍身內,從而變成神智混亂,隻知殺戮的屍妖。”

    身後眾人一聽,皆是疑惑。

    王莽:“老薛,這頭七我還懂一點,這屍妖又是什玩意兒?”

    其他人也是一樣,望著薛二狗,等待他的回答。

    薛二狗直接脫口而出:“懂一點那就是不懂咯,頭七,是一種喪殯習俗。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回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認為到了“頭七”當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梯”到上。”

    薛二狗待眾人消化他講的話後,接著:“早在南北朝時已見有關記載,《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為綽請僧設齋。”

    根據上述記載和其他若幹資料,學者多認為做七習俗來源於生緣,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範圍,走向世俗化。為何要規定“七”為忌日?謂人生有六道流轉,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見《瑜珈論》。所以在這七七四十九中,必須逢七舉行超度、祭奠。這種由佛教“生緣”催生的做七習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時形成,自然應視作當時佛教盛行的產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齋》,對做七習俗及其理論依據予以駁斥,其根據之一便是“傷禮”,不合儒家對人情哀戚的講求,這也能反證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七就要舉行一次燒紙祭奠,共有7次,俗謂“燒七”。一般是“三七”、“五七”比較重要,親朋也要送來些紙、燭。此中還有一個“回煞”又名“回殃”儀式。舊俗以為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前,死者的陰魂要回家一次,具體時間由道士推算。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台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簷下,據陰魂見此就會進屋。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俗稱雞腳神,讓死者鬼魂在家多待一會兒。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滿百日和周年時,還要燒紙祭奠。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

    薛二狗:“現在明白了吧,我之所以會楊翠花的魂魄回來後,會變屍妖是因為咱們腳下這塊養屍地的地脈之氣,會將她的魂魄鎖進屍身內,也就導致頭七進行了七分之一,便被強行打斷。”

    村長聽了之後很熟驚慌:“那怎辦啊。”

    眾人再次望向薛二狗。

    “我一並告訴你們吧,屍妖是僵屍中的另類關於僵屍的分類,請回閱二十七章,也可以稱之為變種。

    僵屍的產生,通俗一些講,就是人死後魂魄或消散或化作鬼怪或轉世投胎等,都不會與屍身有任何聯係。屍身葬於地下,因一些墓葬之地的風水、災、**等因素產生屍變,從而形成僵屍。

    而屍妖的形成,更是困難重重,需要集時地利人和方可,且成為屍妖後極有可能保留著生前的部分記憶,會將記憶中最深刻的人或物摧毀,所以我估計著楊翠花的死應該不是與人有染這簡單。”到這薛二狗望著村長。

    村長一時之間不知該怎解釋。

    見村長有難言之隱,於是薛二狗道:“要知道人有人道,鬼有鬼路,我既然來了,就是幫你解決這個問題的,其他的事情我不會過問。”

    村長聽後臉上神情稍顯緩和:“那我們現在該怎做呢?”

    薛二狗:“現在當務之急,應該馬上找到楊翠花的屍身並銷毀掉。”

    “好。”村長著讓鐵柱二人帶著大夥到埋葬楊翠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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