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十六章 救了定遠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夜塵風 本章:第四百十六章 救了定遠

    “株兒,不用去管她,坐下吃。這些菜味道都不錯,都好吃,對吧雲墨書墨。”

    書墨雲墨很狗腿的連連:“對,對極了。好吃的弟舌頭都快被吞進肚子了。都無法用語言形容了、”

    完雲墨還很配合很誇張的大嚼幾口,做出好吃到需要無限回味的表情,且陶醉到不能回到現實。

    一向儒雅的雲墨如此流流氣的,書墨忍俊不禁的一笑,伸手給了他一拳,:“有這玄乎。”

    兩人對視一眼撲哧一聲,一起笑了起來。

    這可是大哥第一次當著他們的麵誇獎女人,誇的還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廚藝。實在是難得

    可是實話實,真的很不錯,對於吃了多半年少鹽沒油飯菜的他們來就是難得的美味佳肴。別的不,單是那盤涼拌蘿卜絲的味道就讓人忍不住想要舌頭,那酸溜溜香膩膩的米醋真讓人食欲大開,想多吃兩個饅頭。還有那最簡單的醋泡碎青辣椒末。

    林株卻很難為情很不好意思,深深地低頭羞紅了臉旁。

    剛才金光一句:“明珠啊,株兒就是我的夫人,她能代表我。她的很有道理,雲墨書墨都辛苦了,該敬杯酒。”便很輕而易舉的將司馬明珠氣的奪門而出。

    林株年紀還,雖然生了孩子,臉上稚氣未脫,卻將自己當做女主人的樣子實在是成熟中透著孩子氣,看起來很可愛。在外麵總是鐵麵人一般的金光情不自禁的麵帶柔情,風輕雲淡的對很難為情的林株了句,拉了拉衣襟讓她坐下來。

    林株低頭:“世子爺,是不是我喧賓奪主了,這事兒該明珠姐姐來做。”

    人家怎都是公主,到現在為止她還覺得林株是住在金璽少爺的宅院,金璽少爺是她的叔子。她是住在自己叔子的宅院,她的舅舅一家人種的可都是金臻少爺的地,放開公主的身份不。她還覺她才是這的主人,林株低她一等屬於借住。

    剛才那樣主人翁的事情應該由她來做。

    金光淡淡地:“你哥了,這你做主。他的就是你的。還有這的地我也有一份,書墨沒給你?”

    雖然手頭拮據。他還是給了保臻一半的銀子為的就是林株住起來安心,當然保臻是不會在乎那點銀子的,不過為了他安心,笑納了。所以著這方圓千的土地高山現在是分為三分,哪一份林株都沾得上。

    書墨當然了。可是不管誰是這片土地的主人。她都是嫂子。

    林株低頭:“那人家也是嫂子,我是姑子。【ㄨ】”

    金光:“放心吧,你哥是不會娶她的。”

    不娶?

    這有點不過去啊,人家為了她都從公主變成這樣了。

    金光看她的神情,知道她的想法,:“你哥從來都沒想著要娶她,隻要以後讓她活下來就不錯了,還的是看在金童的麵子上。”

    不會吧,她分明感覺到哥哥對司馬明珠是有愛的,還多過對九兒的。

    金光不願繼續這個話題。岔開:“雲墨書墨開吃,開喝。今兒不醉不睡。就當大哥請客。”

    雲墨狡黠地眨巴著調皮的雙眼,:“大哥,這可是株兒做的,你用來請客,是不是有空手套白狼的意思啊。”

    用詞不當,應該是借花獻佛吧,不過似乎也不對。

    金光哈哈大笑起來,:“雲墨啊,你還沒成親。這成了親就是一家,株兒做的就是大哥做的,你就吃吧喝吧。過了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了。”

    三人猜拳行令的玩了起來,這是很久以來從來沒有的氣氛。元寶金光父子心有靈犀,隻要是金光贏了,他便咯咯笑了沒完,輸了便拿根筷子打人。逗得大家都笑了沒完。

    書墨帶著羨慕嫉妒恨的誇張表情苦苦地看著雲墨:“雲墨啊,你看看大哥是老婆孩子熱炕頭,咱兩個孤苦伶仃的。可憐!”

    雲墨是愛愛笑的性格,聽書墨這一,立刻配合起來:“誰不是呢,書墨啊,我們是可憐可憐實可憐,沒兒沒女沒片席。株兒啊,你就可憐可憐我們,可憐可憐書墨,給一個吧。”

    完對著書墨調皮的擠了擠眼睛。

    拿他開涮,書墨氣的狠狠地擂了雲墨一拳:“株兒,你還是給雲墨先找一個吧,他比較急。”

    著話也不敢抬頭去看林株。看大哥同林株夫妻恩愛,中間夾著可愛的元寶,他不出是高興還是憂傷。但是那一抹失落是必須的壓在心底的,他不敢直麵林株越來越嬌豔的臉,卻不敢太過躲避,想金光是什樣的人物,這點心思如果不心很容易被發現的。

    他便故意的大喊大叫,很有一喝就醉的意思。

    還不停的逗著元寶,元寶平時見他見的最多,同他熟,躲在金光懷在他的脖頸間左右挪動好的躲貓貓,玩得高興了,最邊含糊不清的嘰咕嚕了一串外星文,聽起來有點像喋喋喋喋爹爹的。。

    金光很理所當然的就自豪的聯係成了元寶會叫爹了。

    那種高興簡直是太不矜持了,羨慕的雲墨書墨眼圈都紅了。

    一直鬧騰到了晚上,秋風呼呼的吹了起來,蔣婆婆帶著丫鬟收拾了碗筷收走了酒壇酒杯,泡好了茶水,就退了出去。

    剛才還一臉醉意,滿口胡言亂語的金光眼神黯淡下來,褪去了剛才的醉紅,神色肅穆的:“書墨雲墨,一會兒我們的去門這一趟,快去快回,爭取明早上雞叫之前動身回定遠。”

    書墨雲墨也一掃剛才的醉態,起身抱拳洪亮的:“是大哥。”

    書墨很快的從隨身帶的包袱取出四身行頭,將其種最的那身交給林株:“株兒,這身最,是你的。”

    很快的換好衣服,原來是都城常見的晚上巡邏的侍衛服。錦袍玉帶黑色官靴玉冠佩刀。

    有點像禦林軍錦衣衛之類的軍服。

    三個男人都是人中鳳龍,這身衣服穿起來格外的英氣逼人,讓人不敢直視。卻又忍不住想偷偷欣賞,怪不得很多人是製服控,是有道理的。

    真是美男帥哥,如此禍國殃民敢不敢出去街道上走一圈。相信有很多女子會生撲上去。

    金光換好了衣服轉眼看林株一臉花癡,眼泛桃花,口水都快流下來了,黑下臉來不滿的喊了聲:“看什!還不換衣服?”

    林株臉一紅,忙:“這就換。這就換。”

    這次行動應該是秘密行動,林株慌忙將衣服套在了自己的衣服之上,衣服有點大,玉帶的稍微緊一緊。

    衣服的顏色是暗紅色的,穿在林株身上英氣中透著靈氣,靈氣中帶著秀氣。比起三個男子的英俊來更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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