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男子已經到了另一邊的過道,很明顯他和韓歌的位置不在一起。
韓歌暫時也沒有去找他,現在直接過去也不好,反正他已經知道這個人是誰了。
不過也僅僅隻是知道他的名字叫明樂而已。
於是韓歌掏出手機,在網上大致查了下他的資料。
歲正式出道,到今年已經是第五個年頭了,所屬經紀公司也是個二流公司,在資源方麵肯定比大公司要稍差一些。
如果按照藝人的“等級”來區分一下的話,他的人氣和知名度也隻是個三線明星。
商演活動的出場費一般是幾萬塊錢,而且還不一定好接,要看客戶有沒有興趣,有時一個月他也接不到幾個活動。
他和林子幽這種出場費上百萬的自然沒法比,而且林子幽是客戶搶著要的,不愁接不到活動,主動權在她這邊。
其實娛樂圈,像明樂這樣的藝人很多,真正風光無限的畢竟是金字塔頂的少數人。
不過他在圈子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了,比他混的慘的還有更多。
雖然他是辛苦一些,但至少可以讓自己過上還算不錯的生活,比那些進了娛樂圈就石沉大海的同行強多了。
隻是最近和公司續約的事情,讓明樂有些糾結。
他不是不願意和公司續約,相反,他還是比較感激公司這幾年對他的栽培。
不論如何,如果沒有公司,他就不可能讓親人過上相對優裕的生活。
盡管公司對他有些苛刻,比如休息時間很少,有事沒事都得忙起來,恨不得把藝人的精力都榨幹。
比如分成比例有點坑人,8:的分成,一場活動如果是稅後萬出場費,他到手的隻有6000塊。
但是想一想,一賺六千塊其實也很不錯了,比不少人一個月的工資都高……明樂隻能用這種方式安慰自己。
他也沒什好的辦法,他知道這也怪自己人氣不行,否則就可以和公司談判了。
隻有當你的實力強到一定程度,才可以和公司談條件。
無論到哪個公司,底層藝人的待遇都是如此。
隻是在續約的問題上,明樂有些糾結。
首先在續約費上,雙方就沒有談攏,公司開價是一百萬,五年。
這個遠低於明樂的心理價位,他覺得無論如何五年也不應該就值一百萬吧!
另外,和公司後續的一些條件也沒談攏,比如發專輯的問題,明樂想要的是十八個月一張專輯,也就是三年兩張專輯。
這個要求其實一點兒都不過分,但是公司並沒有給予肯定的答複,基本上可以理解為不同意了。
還有分成的問題也一點都壓不下來,總的來,各方麵依然是自己吃虧。
明樂心底自然是有些不甘心,但是他也知道,自己已經7歲了,前途並不樂觀。
這個年齡在娛樂圈有點尷尬,雖然大器晚成的明星也有,但那是極少數,而且大都是演藝圈的演員。
在音樂界若是出道五年都沒火,未來火的可能性就十分的渺了。
所以明樂心也十分清楚,就算跳槽去別的公司,以他現在的條件,人家也一樣不會給他什資源。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