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竹地方法院。
“傳被告證人出席。”
法庭上一片肅靜,隻能聽見審判官砸錘的聲音。
夏雲華戴著手銬,一動不動地站在被告席上。然而站在原告席上的人正是他的兒子夏炎。
八個朋友之中,除了夏炎站在原告席上之外,我們其餘人都坐在旁聽席,等待夏雲華的證人出場。
“恩典,你找的律師真的沒問題嗎?我怎覺得有點怪怪的……”秋雨憂心忡忡地。
“你們放心吧,我幫夏炎找來的律師絕對是一流的,我相信他不會讓我們失望的。”恩典其實也很擔心這場官司能否打贏,從她的語氣中就可以聽出來。
就在此時,夏雲華的證人出場了。
“怎會是他!?”晨蔚當場暴跳如雷。
“請保持肅靜!”審判官再次砸錘。
“夏雲華的證人居然是……辰梓翌!?”
……
三前,新竹北區監獄。
潮濕陰暗的審訊室內,一位穿著華麗西服的男子筆直地坐在審訊桌旁。他雖強製眼神的暴怒和不安,但仍然顯得凶惡無比。
突然,審訊室的門被一腳踢開了。進來的是一位滿臉胡渣且全身邋遢的中年大叔,他坐在男子的對麵,隔著一張鐵皮審訊桌,對男子道:“這位少爺,你找弟有啥事啊?”
“夏雲華,我來這就是想告訴你一件事。”男子從容不迫地道,“民事法庭上沒有規定未成年人不能當被告證人……所以,我決定要當你的證人,為你澄清這一切。”
“辰梓翌少爺,我這種人還需勞你的大駕?”夏雲華摸著胡渣奸笑道,“我隻是捏在你手掌心的一隻螻蟻,何必這大費周章地幫我呢?”
“我以你的證人出席在法庭上,不全是因為你這個沒用的飯桶,而是因為我想氣一下我的哥哥。我要讓他知道,我這個身為弟弟的可不是當年那個什都不懂的屁孩了。”辰梓翌趴在鐵皮桌上,用極其憤怒的眼神死死地盯著夏雲華,“而且我對發過誓,我一定要讓他們那所謂的八個朋友……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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