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攪蠻纏

類別:科幻小說 作者:星星的泡沫 本章:胡攪蠻纏

    雖然農家菜館的老板還有廚師都一口咬定,自己店用的蘑菇並非真正野生,但是警方對這一說法並不采信。2937820154

    其一,店除了老板和廚師說蘑菇是買的成品,再沒有其他人能佐證他們的證詞。就是服務員都認為自己店用的蘑菇是純天然野生的高級貨,不是人工培植能比的。

    雖然店老板解釋說這涉及行業機密以及自己的人品操守,所以保密工作一直做得很好,但在警方看來,就成了老板為了逃避責任而找的並不太高明的借口。

    其二,幹蘑菇混入的有毒蘑菇在本地山區有廣泛分布,外表不出眾,低調得很像無毒,但因其毒性強烈,附近山區的村民從小就被長輩耳提麵命告之他們山采來的野蘑菇隻要不肯定不認識,就絕對不能食用。

    但最近幾年,野生兩個字代表的含義被無限放大,令人們趨之若鶩,有市場必須會推高需求,總會有道德水平低下的人為了錢敢拿人命開玩笑。

    全國範圍內報告誤食毒蘑菇死亡病例在早些年少得可憐,但最近幾年卻呈井噴式增長,與人們追逐野味有直接關係。

    其三,在再三調查了死者司誠揚的社會關係後發現,雖然司誠揚這個人不是什好鳥,但也沒做下打家劫舍、殺人放火、偷人老婆等等容易惹下生死仇怨的仇家。說白了,他就是一有色膽沒凶膽的窩囊廢,吃喝嫖啊賭樣樣都拿手,別的樣樣都拿不出手。

    這樣的人爛命一條,連動手殺他都會感覺髒了自己的手。

    綜合以上,司誠揚的死最終還是被定為意外,告之了家屬之後,剩下的就是家屬與店老板之間民事侵權的扯皮了,與分局刑警隊沒多大關係。

    到此為止,刑事偵查就可以告一段落。

    賈麗萍對此是樂見其成的,下飯館吃錯東西死了人,店老板怎著也得賠個幾十萬才行吧,而且最棒的是,能開起一間規模不小的飯店的人,又怎會沒有錢賠償呢。

    於是在死了老公的第五天,賈麗萍興衝衝地請了律師,與店老板開始打官司了。她滿臉笑容,店老板如喪考妣,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店老板家死了人了。

    與賈麗萍的接受良好,甚至有些歡欣鼓舞相比,司穆卻怎也不相信兒子的死是個意外。他拄著拐杖,顫顫巍巍地來到分局,找了主辦案件的警察,要求重新偵查。因為他有理由懷疑,自己那沒出息的兒子,是被無良的兒媳婦給害的。

    以前他知道賈麗萍是個涼薄的,從結婚時著急撇清,直言以後不養不葬時他就知道。可他想的是,人心都是肉做的,十幾年的夫妻,總得對司誠揚有幾分真心。不是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恩情深情海嗎?

    怎到了她這,就是任何東西任何人任何情感都能放到天平上去稱一稱,估出個價值來呢?人命能用錢來衡量嗎?多年相伴的情誼能用錢來衡量嗎?

    對別人也許不能,但賈麗萍的話,大約就可以了。

    司誠揚死了比他活著對賈麗萍有利。哪怕是自己的親兒子,司穆也不可能昧著良心說自己的兒子是人中龍鳳,百挑一。他就是個混吃等死、沒有擔當的造糞機器,不會掙錢,光想著花別人錢,自己不知努力,卻又想吃好穿好。

    賈麗萍嫁了司誠揚,是她當年眼光不好,這多年沒有提離婚的事,完全是看在老公公的麵上。

    倒不是說司穆對賈麗萍有多好,讓她舍不得離開,而是司穆有錢,也一再縱容嬌養著兒子,要什給什。他們的小家因為有司穆的接濟,一直還算過得,直到最近幾年。

    最近幾年,司穆的身體不好,胡成龍來照顧他,兩個人生活,必然比一個簡樸慣了的老人花銷要大上不少。司穆是有錢,但已經七十多歲的他,沒有經濟來源,每月的養老金隻有可憐巴巴的一點點,以後生活開支、醫藥費哪一項都不會便宜。

    錢用一分就少一分,他沒有辦法開源,隻能想辦法節流,手頭把得比以前緊多了,便是對親兒子,也沒以前的大方。

    他早就知道自己這兒子是靠不住的。要怪就怪當年老婆死了之後,他不擅長帶孩子,把自己老娘接過來照顧,隔輩的祖孫,最是親近不過,又是唯一的大孫子,老太太溺愛得太過,他每每想教育的時候都被老娘拚命攔著。

    等到他老娘去世,兒子已經被養成了這一副樣子,十七八歲的人了,成天不事生產,不想上學,隻懂任性享受,最終這苦果都得他自己嚐。

    養老兒子靠不住,政府不能靠,那就隻能靠自己。等到真的老了,身體日漸走下坡路,他就越發把錢看得更重要。他打算得挺好,以後等真的老得到不了了,就找間養老院住進去。

    公立的正規些,但是人也多,他就是申請了,也不一定輪得著,能住進公立養老院的,要是離退休老幹部,要是孤寡老人,像他這種級別不夠,還有兒子的,想輪得到難上加難。

    剩下的私立養老機構,條件稍微好點的,多數收費高昂,他這點積蓄,真的不知道能支撐幾年。要是人活著,錢卻沒了,再被趕出來,後果會如何,他想都不敢想。

    他於是明白,必須要有錢。

    兒子的小家離了他的接濟,馬上陷入經濟危機,生活水平直線下跌,從之後司誠揚來要錢的頻繁程度來看,賈麗萍就算沒有直接上門指著司穆的鼻子讓他掏錢,在家也肯定沒少跟司誠揚鬧。

    老公不能賺錢養家,賈麗萍又不想離婚放棄住在寬敞大房子的權利,這是司穆在他們結婚之前買給司誠揚結婚用的,以現在婚姻法的規定,屬於婚前財產,她要是離了婚,別的暫且不論,房子與她沒有半毛錢關係。

    她很精明,知道以自己的條件,再想找個比司誠揚條件更好的很費勁。過慣了伸手要錢花的好日子,誰願意苦哈哈得一分也得自己辛苦去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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