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錦時搬家最近是不可能了,我和姿寒盡量的不讓錦時見到林婉晴,又平安的度過了兩。
周六,阿姨打電話讓錦時回去,我也接到一個律師的電話,我媽有遺囑給我。
因為我的焦急,錦時選擇了做飛機飛回去,很快我們就到了。錦時回了家,而我則是馬不停蹄的去了律師所。
接待我的是一位四十多歲的律師,姓蘇。
他遞給我母親的遺囑,內容如下:
交付時間:千語晞0歲時,也就是017年
1將我持有的三套房產遷到她的名下
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語晞能夠和她父親商量,改回自己的姓。
我的日記本交給語晞,讓她知道所有的真相,不要怪自己的父親。
看完這些,蘇律師遞給我一個黑色的日記本,還有一張房屋轉讓單,上麵的甲方已經簽上了名字——千陌,我的母親。
蘇律師:“這是千女士名下三套房產,請你簽上名字,後麵的手續交由我來辦理。”
我簽好名字,:“謝謝蘇律師。”
“不用客氣。”
我們又聊了一會兒,後來他有人找,我就走了,打的來到了母親的墓地麵前,墓碑上的照片是母親年輕時候的照片,肆意的笑著,還有兩個酒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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