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采訪一個接著一個,李強幾乎都沒有辦法抽出時間去博物館上班。還好,羅格館長非常體諒他,給了他一周的假期,表麵上說是讓李強調理身體,實際上也就是讓李強在這一周時間內把這些棘手的事情打發掉。
李強是非常感激羅格的。雖然他知道,那個瘦小的老頭兒肯定有事情瞞著自己。
在這起搶劫事件中,華盛頓警方一直沒有取得任何進展,警方的形象已經跌到了穀底。為了改善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他們甚至想邀請李強加入警察隊伍,借助他光輝的英雄形象暫時緩和一些自己身上的壓力。
自然,李強婉言拒絕了。
他私下和來訪的埃德蒙探長說:“我來美國的目的,可不是來玩命的。我希望時刻受到華盛頓警方的保護,而不是去保護別人。”
“可是你已經這做了。”探長翹著他的大胡子在一旁端過來兩杯酒,“憑我多年的感覺,博士,你是非常適合的警察人選……你要知道,現在我手下那幫人,整天就隻知道看那些無聊的肥皂劇。”
“哦?”
“《越獄》你聽說過吧。”探長喝了口酒,“他們竟然替那幫該死的逃犯喝彩,真不知道現在的電視台拍什不好,要我說,警察才配得上美國人民的喝彩。”
“恩,這個觀點我讚同。”李強接過酒。
埃德蒙趕緊湊到跟前:“那,加入我們的隊伍,如何?”
李強這才明白,原來自己差點被他給繞進去了。他趕緊搖搖頭,起身就走:“對不起,探長,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是讓我當警察,我真的不想。而且,羅格館長那邊的活兒我挺喜歡,一時半會兒還不想換……對了,謝謝你的酒。”
埃德蒙頓時像個泄了氣的皮球一般軟在桌子上麵,他的努力再次白費了。
李強雖然拒絕了埃德蒙的邀請,但是這段時間接觸下來,他們倆卻也成了比較要好的朋友。在華盛頓有個警察朋友,總比沒有好。
……
路過憲法大道的時候,李強朝博物館那邊往了一眼,這個四方形巨大建築已經被黑夜籠罩。不過,建築最邊上有一個窗戶依然亮著燈。
那是羅格的辦公室,每天晚上,這個小小的辦公室都會是整幢大樓最晚滅燈的。
李強撇撇嘴,心道,這羅格真是個工作狂,年紀一大把了還發揮自己的餘熱,果然是嚴謹。看來自己應該好好向他學習了。
他看看手表,已經將近零點了。按他正常的生物鍾,往常這個時候,李強已經躺在床上休息了。
當個公眾人物,真累。
回到公寓,已經相當晚了。李強倒頭就睡。明天他決定徹底告別這種看上去光鮮背後卻痛苦萬分的時光,回到博物館做回自己的研究員。
窗外,夾雜著風聲傳來一陣警笛聲。
李強暗自慶幸。看來,今天埃德蒙又沒法睡大覺了,這就是警察的生活。“瘋子才願意過這種缺乏生活情趣的日子。”李強喃喃自語,拉起被子翻身睡去。
“嘀鈴鈴……”
不想,躺下沒到一分鍾,手機卻響了起來。
“喂,埃德蒙,什事,我剛睡下……什?!”李強頓了頓,慢慢的,他的臉色逐漸轉白,麵無血色,眼睛直直地盯著腳尖,再也沒說話。
……
眼前的這個房間對於李強來說,不算很熟悉,當然也不陌生。他記得自己第一次踏進這個房間的時候,便被這的氛圍深深吸引。
30平米不到的麵積,麵被塞得滿滿當當。兩個碰到天花板的高大書架上麵擺滿了各種書籍,書架下麵也是堆著一些剛剛送來的新近出版的書,還沒來得及拆封。正對著門的,是一個長方形的辦公桌,桌上物件擺放得整整齊齊。
那天,羅格就坐在這張辦公桌後麵,笑著對李強說:“李博士,我想你一定會喜歡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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