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她時她十八歲,已經在滿青閣工作四年了,第一眼看她很有氣質,很漂亮。他為她解了圍,從此包下了她。
她卻不曾和他有過肌膚之親。他也沒強求過她。他調查她,知道她的一切。知道她愛的人叫良宇晨。可是他不放棄。後來知道她有病了。是癌症。他就越想讓她跟自己在一起。他使了一點手段。她愛的那個他,那個良宇晨——已經是過去式了,因為他是笨蛋。他不知道關心她,或者是更細的一些的關心。那次在酒店的包間,他都把她讓過去了,他還不知道珍惜。沒辦法。她需要別人的更細的體貼和關心。因為她自己從來不知道照顧自己。她就是這樣,才得病的。他愛她,當然不會介意她。後來,她也說她愛他。他知道滿足,滿足是一種幸福。那晚她為他倒水的時候,他感到真的是個妻子在關心自己的丈夫。為了紀念她,他把和她在一起住的房子消停了。他換了新的住處,偶爾去一次懷念她。那次,良宇晨到他家去了。可笑的他,聽到她患有癌症已經死了,還不想承認。說那隻是逃避他的理由和借口。他才知道,閃靜沙對他的愛才是完全的。至少,在他麵前她沒有秘密。是完全像他打開的。他感覺自己才是幸福的。
他沒有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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