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號,高考第二天。
上午沒有考試,下午考英語。
今天是花馨最輕鬆的一天。
9號,高考最後一天。
上午考化學,下午生物地理同時考。
考完出來,花馨隻有一個感覺,太陽好刺眼!太陽毒的睜不開眼睛。
多年後再問起花馨高考什感覺,真的沒有什感覺,要是硬讓她說出個所以然來,隻有五個字兒:就那回事兒!
可是她一直記得那天下午交完卷出考場,那個烤的她皮膚刺疼的大太陽。
看門的大爺再一次攔住了花馨,又有一封信!
但是一看信封和筆記,就不是聶遠的。
聶遠每次寄信都會用航大的信封,上麵沒有郵票,隻蓋一個義務兵免費信件的郵戳,還有他寫的字,運筆頓筆獨一無二,無人能模仿。
現在這封信是上京寄出的同城信件,寫的字也很稚嫩,像是小學二三年級的學生寫的。
花馨想了想,還真不認識是誰寫的。
打開信一看,沒有抬頭沒有落款,隻有一句話:救命之恩,餘生定當用秉公執法來報。
這個字和信封上的字明顯不是一個人,是個成年女人寫的。她的字端正中透著一股嚴肅,一看就是正直的人。
“陳叔,我爸最近救過誰嗎?”
“怎了,小馨?”陳肅除了這三天跟著花馨其他時間都跟在花江海旁邊,花江海的事兒他都知道。
“不敢當麵感謝,這曲折迂回,把信寄給我,估計是要避嫌。陳叔,你看看,這個寫信的人看起來是個法律工作者。”
“好,這封信,我會交給你爸的,你放心。”
“陳叔,你不說,看來還真有這回事兒!行了,又是保密是吧,等著我自己問他好了。”
陳肅有些不好意思,花馨真不好對付。
晚上,花馨打開電腦,打算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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