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必要。一切就看明官司的結局。”
見溫斯還是一臉懵逼的樣子,格萊斯耐心解釋道,“如果明官司輸了,就將那三條野狗推出來,就我們是被人蒙騙,甘願受罰,並積極配合追捕抄襲者。”
西區審判廳,格萊斯早已打點好,要不然也不會有恃無恐的上門威脅。
如果這樣還輸了官司,那隻能證明胡家出手了,並且證明陳秀與胡媚兒的交情匪淺。
得罪上議院成員,無疑是最愚蠢的行為,格萊斯自然要做足姿態,消弭兩者之間的誤會。
這才親自出馬,來下西的平民區,攜重金聘請陳秀。如果能用金錢間接攀圖上胡家,格萊斯隻怕做夢都會笑出來。
“那要是贏了,該怎辦?”
格萊斯冷笑道,“哼哼!這還用我教嗎?”
贏了自然“趕盡殺絕”逼的錦繡樓賠償各種名譽損失費。
“那子該怎辦?”
“這子倒是個人才,到時候在給他一個回來的機會。”
“可是這子油頭粉麵,有點皮啊!”
“那你就好好教他,什叫老實!”
溫斯大喜過望,他早就看陳秀不順眼,明明卵用都沒有,還在哪裝硬氣,尋思著明日的官司塵埃落定後,便好好炮製他。
真當幫派組織是開善堂,那可就是大錯特錯。底層出身的格萊斯靠著赤手空拳,能有今的一切,靠的就是眼力勁、心駛得萬年船。要不然早就將陳秀綁了,哪還費盡心思演戲收買。
待在家的陳秀,根本就不知道這場官司的輸贏,關係到自己今後的命運,反而沾沾自喜自己的機靈,以及感慨社會頭子講道義、講原則。
第二上午,陳秀陪著一群老頭子,去往西區車站的道路。
每一區的車站都是特區,屬於綜合行政管理區,除開巡捕房這類維護治安的機構外,其他龍邦議會下屬機構隻在特區駐紮分支,司法部的西區分支就在車站。
昨晚上,張老板就通知陳秀,讓他今日早上八點在錦繡樓集合,今早上九點開庭。
一路上,根據李文軒的介紹,陳秀有了個大概的了解。
前世安分守己的他,自然從沒進入這象征麻煩的法庭,但好歹也看過一些律政類的影視作品。
龍邦的庭審製度,與前世的大致一樣,根據不同的訴訟案件,設立刑法、民事、經濟等法庭。
但龍邦的律法尚處於摸索狀態,還是有很多不盡人意的地方。
例如錦繡樓這次隻歸於民事類案件,司法官的最主要作用,就是調解,兩邊和稀泥。
李文軒昨下午就受到了司法局的文件,上麵寫了今日開庭的流程,以及司法官、書記員的名字。
龍邦的法庭結合了東西兩方的司法係統,采用西方的陪審團製度,同時保留了東方衙門打官司的習慣,不一定需要人證物證類的東西,隻要狀師分析的合情合理,一樣可以定罪。
錦繡樓這樣的官司,自然用不到陪審團,一切看雙方辯護狀師的能力。
對於口才,李文軒自然自信,可庭審的規則,卻對他們相當不利,那意味著就算人證、物證齊全,隻要對方律師善於詭辯,就可以化解這個困境。
真正讓李文軒心神不定的是,這份名單上,並沒有出現他想看到的名字。
無論在原先的神龍帝國,還是艾希聯盟,狀師都有很高的社會地位,也有很強的人脈關係,所以李文軒才會放言,可以私底下調解兩家的矛盾。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