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連雨,夜一道雷過,然後,突然停電了。
對我來,停電也沒多大關係。我隻需要手機,也隻有手機,才可暫時的抵禦空虛。
我拿起手機,手機指示燈一閃一閃,原來手機隻有9%的電量了。我從沒料到今竟會停電。
9%電量——這讓我很惆悵,用來看時間到能用一段時間,玩點別的,卻遠遠不夠。
我一看時間,正好19點。外麵卻早黑了,而且還下著雨。睡覺是有點早了,可又能做點別的什呢?
我先拿起電筒,打開。電筒的光卻隻有那一束,這讓我很不習慣。好在過年不久,家還有些蠟燭,便點了一支蠟燭。
燭光雖然沒有燈光那明亮,倘若用來讓我看書,到也足夠了。
(二)
我是一個愛學習的人,雖然,我不知道我到底在學些什,更不知道我的所學能否解答我心中的種種疑惑。而且,我用心學的東西與專業無關,也無濟於世。
我是個愛學習的人,至少我這認為。否則,我點燃蠟燭也不會用來看書。
好吧,我承認學習其實隻是個含糊的概念。點燃蠟燭,倘若用來玩撲克,也是在學習棋牌藝術,甚至,是在實踐博弈論,不是?
(三)
我放下手中的書,看看手機,已過了一個時。我突然不想看書了,便放下了書。
你看到燭光,首先想到的是什?燭光晚餐?或者……浪漫?我卻想起了女人。我在想,雨夜,木屋,燭光,倘若有個美女與我麵對麵地暢聊,大約是人生一件快事。
那,又可聊些什呢?我現在是不怎會聊了的。記得前些,用qq加了個學妹美女後,卻沒找她聊,竟然是她主動找我聊了三次,可不到四五條信息,對話就結束了。遙想當年,那時我高一、高二時,與美女聊可是常能過子夜,那怕隻是用qq,但那畢竟是四五年前的事兒了。
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假設有個美女坐在我對麵,隔著蠟燭,一起聊,聽夜雨。至於聊什,那是最不緊要的。
然而我的對麵,或者與我相對的,卻隻有半截燃著的紅燭。
(四)
我望著紅燭發呆。
紅燭也望著我發呆,大約紅燭一直在望著我發呆。
我望著紅燭發呆,是因為我感到空虛。那,紅燭對著我發呆又是為何?莫非是因為我長的帥?可惜,我不知道這支紅燭是什性別。
但我寧願假設它母的,好吧,這樣好像對有點貶低它的燭格,那我假設它是女性,我還想她是個美女。
夜雨,木屋,燭光。我看著一個美女發呆。夜雨,木屋,燭光。那個美女也竟望著我發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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