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離婚】第八十四章、明若驕陽(三)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曹瀾繽 本章:【真假離婚】第八十四章、明若驕陽(三)

    第二天雪楓把整理好的設計初稿、創意草稿送到邵玉容那兒,並且告訴她一周以來那個“內鬼”並沒有現身,找不到相關線索。

    邵玉容讓林雪楓回店繼續留意觀察,自己先把這些證據送到主辦方,並盡可能爭取時間。

    又隔了一日收到法院通知,張帆就兒子撫養權問題上訴到法院。

    張帆向來行動力很強。

    林雪楓在曆明哲的陪同下按約定時間來到區法,張帆在一位律師的陪同下到場,看來他做了充足的準備。

    法院按照程序先做調節工作,張帆沒有發言,他的律師代表他一條條羅列了張帆撫養兒子的種種優勢,比如有正常的家庭環境、有比林雪楓更好的經濟條件,甚至林雪楓已有男友極有可能再婚,孩子未必會適應這樣的改變等等。

    待到林雪楓發言,她先出示了手機上的一些照片,是曆明哲和涵涵在一起,吃肯德基、玩球、嬉戲、大男人把小男孩兒托在肩膀上……

    然後林雪楓說:“我最近確實有交往對象,他今天和我一起來了,他就是照片這個男人。我之所以在離婚後的近四年沒有再婚的念頭,就是因為沒有遇到這樣一個人,他不隻接受我更接受我的兒子,他不隻對我好更把我的寶貝當成他的寶貝。作為一個母親,我從來沒有拋開兒子單純考慮自己的幸福,如果沒有兒子的接受,如果不是涵涵先接受了他的曆叔叔,我不會有勇氣走出這一步。”

    林雪楓又出示了一份記錄,是張帆離婚後來探望兒子的日期,三年多,一共十五次,平均一年差不多五次。

    “這就是涵涵的親生父親,這就是他對兒子的愛,我怎可能放心把兒子交給他,我怎能夠相信,他能給兒子一個健康正常的家庭生活,以及足夠的愛?當初,我懷孕兩個月他出軌和我離婚,我一個人把孩子生下來,一個人帶他到現在,這是我自己的選擇,我不想在這講述一千個日子我是多辛苦有多少委屈。可是各位能不能設想一下,一個懷著身孕的女人被丈夫拋棄,並且他告訴她孩子留或不留,全由那個女人自己做主。我把涵涵留下來,我知道一個人帶他會很難,可是我仍然這樣做了,因為我是他的母親,我愛他。生下他之後喂奶、吃飯、洗澡、穿衣、牙牙學語、扶著他走出第一步……需要做的太多太多。不是不辛苦,可是看著孩子長大我很快慰,並且我也要感謝他,感謝我的兒子。沒有他,這些年我真不知會怎樣熬過來,他是我的希望我的陽光也是我最大的支撐。那,現在我想問你們所有人,我應該把兒子交還給他的父親嗎?”

    調節廳陷入短暫的沉默,包括張帆的律師,都沒有再說話。

    過了一會兒法院的工作人員詢問張帆的意見,張帆說:“我撤訴,兒子還是歸他母親撫養。”

    林雪楓輕輕對張帆說:“謝謝。”

    想了想又說:“無論我是否再婚,張帆永遠是你的兒子,他永遠姓張。”

    走出法院大門,在停車場處張帆叫住了林雪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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