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後院種小菜 本章:第2章

    次日的清晨,初陽升起的那一刻,經過一夜的思考,我選擇了走出大山,我的決定也是母親想到的一麵。我把我的想法清晰的同母親敘述了一遍,明了我要踏出大山的原由,以及畢生要努力的方向。

    我叫,十四。14歲那年中秋節,我寫下:

    我雖步立院,朝思乃龍遊。

    這一次的決定願能滿願而歸,族人世代從未走出過大山,年少的我,也不知何處鼓起的勇氣。

    佇立在院子,望著前山東方托起的太陽,宛如準備要踏出山外的我——

    縱使我沒有太陽升起後的光芒萬丈,縱使我渺的宛如清晨的一滴露水,但是正值尋夢少年的我,也要鐵馬踏冰河,打拚出自己的一番地。我不再受那些腐朽老師們的囂張氣焰,不在受那些村霸,土皇帝的冷眼相看。

    一個人可以一味的忍讓,但是決不能原地踏步的止步不前,最好的忍讓就是自己足夠的強大起來;否則軟弱又能給誰看呢!

    家隻有7畝田地,母親多養一頭豬,我們整個家庭就要挨餓,所以從至今,我從來沒有吃過自家的豬肉,唯一的一次吃肉,還是族人們湊到一起商討著共同養了兩頭豬,每家拿出一點糧食來喂豬,到了年終歲尾的時候,宰了豬還要給土皇帝,也就是千夫長一條豬肉腿,作為貢品,由族長送給那個讓我痛恨到極點的土皇帝,然後族人才可以分到一丁點的肉,母親把她碗的那一塊肉分給了我。我吃的即好吃,又傷心。因為父母辛苦操勞的一輩子竟然連吃飽一頓肉都未曾有過。

    新任下宗主旨在免費創辦學府,讓下的人學到知識,意在培養情義下有用的人才,然而分配到了地方,卻又被執行成了,上有決策下有對策,實行了補課之策略,讓年少的我越加的憎恨這個世道的不公。

    人間有情,地存義。我不得不理解成:人間有鬼,地存疑。

    父母沒有錢財,族更沒有錢財,窮苦的日子,一窮再窮一生都會窮下去,為了不在受窮,我一定要革了世道不公的命。

    邁出大山的那一刻,族長帶領著族人送我至村外的那顆大榆樹處。

    族長雙手撐著拐杖,用情至深的到:十四,千百年來,你是第一個敢於走出大山的少年,爺爺我屬實不知將來會有什樣的事情發生,但是我都希望你能夠活著回來;記住這顆老樹,隻要我活著,每一日我都會在這等著你的歸來。

    我跪在族長,跪在族人,跪在父母的身旁,擲地有聲的道:隻要地不老,我心不老,此樹不老,我就會活著回來。無論外麵怎樣的凶險無比,我都要行走一程,無悔今生。

    頭也不回的我就此別離了族人,別離了這個從長大的村落。

    那一刻正值中午,秋陽溫暖的照著我的身軀,當我走出大山,又進入另一座的大山深處的時候,一聲虎嘯長嘶……

    多熟悉的聲音,就像朋友的呼喊,就像親人的召喚,我回首,是那隻大老虎。

    那是多的感人,那是多的溫馨,那是多的讓人無法言語。

    我招手,大老虎便從遠處的山崗飛奔而來。

    地間人或無情於私鬥,或無情於欲望的自利,而野獸也許真的不存在,因為它們懂得:你對我好,我便誓死追隨。

    就在大老虎奔來的那一刻,或許我還不知我已經被群狼包圍了。直到大老虎快到了我身旁的不遠處,我才恍然發現我被群狼包圍了,就在狼王向我奔來的那一那,手無縛雞之力的我,以為此生再也見不到我的族人,我的父母,再也擁抱不到我的大老虎了。

    我緊閉雙眼,我憎恨所有的一那,更憎恨命運如此的捉弄於我,我放棄了所有,因為不會武功的我,對於群狼的包圍,我也隻是它們腹中的食物。

    然而也就是那一那,內心的瞬息萬變,大老虎猶如閃電一般,就在狼王咬住我喉嚨的那一那,大老虎鎖住了狼王的喉嚨。

    狼王的頭與軀體分開兩半,大老虎無窮的咬合力,嚇得群狼畏縮不前;大老虎一聲怒吼,泛黃的秋葉都被震蕩的飄然落下,群狼猥瑣的四處逃竄。

    我睜開眼,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大老虎用溫順的眼神看著我,望著我,凝視著我。誰是敵對,誰是友人,一目了然。

    陌生的遇見,一定會蠶食你的血肉身軀,唯有摯友才會在最關鍵的時刻,力挺你渡過難關。大老虎則是我的摯友,我撫摸它的頭顱,它甚是開心,伸出它那血淋淋的舌頭,似乎是在告訴我,這已經安全了。

    當我看到那一場景的時候,我似乎懂得了,人雖未步入下,但是一定要有一身的本領,才會自保其身,而取得一切關鍵的勝利都要付出血一般的代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正義與邪惡的存在就是,有正莫有邪,正邪兩不相存,隻要遇見就要流血,就要死亡;同此,言正必有邪,無邪亦無正。

    片刻的思維,在秋風吹過的那一刻,我怔了怔一下心神,猶如夢醒了一般,我對著大老虎微笑的道:回去吧,我的摯友,等著我的歸來。

    著我便在大老虎的脊背上拍打了幾下,大老虎明白了我的意思,可是它並沒有離開,相反那一刻的舉動它差點嚇到了我。

    它居然強製的把我按在地上,在我的身上撒了一泡尿,然後轉身跑去。

    讓我哭笑不得,這或許就是它送我最好的禮物吧。

    因為從生長在大山深處,我就聽族人過關於老虎的故事。

    族人:

    百獸之中老虎是大王,它們都怕老虎的出沒,所以隻要有老虎味道的地方,百獸都不敢出沒,如果一個人獨行與叢林之中,要是能夠得到老虎的尿液,或者老虎的獨有的氣味,那便是最大的幸運,所以人們都把老虎作為圖騰,寓意著有威望的意思。

    當然這或許就是一種狐假虎威,就是一種擋箭牌,就是一種特有的求生本能——話又回來,這也是老虎的在叢林中獨有的威望,它的威望從何而來?當然是,一身與生俱來的本領,征服了自然界,方才成為了森林霸主。

    看著大老虎的背影消失在大山的盡頭,我轉身帶著百獸之王獨有的味道繼續前行。

    人生的第一站是鳳凰城,而距離鳳凰城還有多遠,我也不知道。

    在沒有到達之前,我可以把它稱謂成千山萬水,也可以稱謂它近在咫尺。

    人們常,蜀道難,難於上青。然而對於走過去的人來講,唯有翻越過去的人兒,才最有發言權,那些虛無縹緲的道聽途,不值得借鑒,因為沒有行走過的人,的再好,也隻是。畢竟腳下的路,隻有走過的人才知道它的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也能生萬物。

    我走的路就是這樣,族人走過,但是也隻是走到了鳳凰城又走了回來,不是他們止步不前,而是最初的想法之中也隻是到了鳳凰城,做了應該做的事也就回家了。

    心在家,囿於的是家的瑣碎;心在大家,使命的是大家的生存。

    一個人,一條路,一番景色,幾種思維,萬千的腳步。

    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路了;通往鳳凰城的路卻一直都是羊腸道,或許僅有的路也是千夫長踩踏出來的。

    因為也隻有他頻頻的通往鳳凰城,帶著從尋常百姓家壓榨的油,潤滑層層的關係,以保持他身為土皇帝的固若泰山。

    黑了,因為利欲熏心的人多了;真的黑了。

    因為真的黑了,夕陽的最後的一道餘光。

    我不知走了多遠的路,但我知道,我已經翻過7座大山。

    不論多遠的路都要艱難的走下去,四處竟然沒有一處冒有炊煙的人家,在外的第一夜竟然是空曠的大山。

    當我升起篝火的那一刻,暮然回收家鄉的方向,自立是多的艱難。

    是夜,生平第一次在野外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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