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千尺拖著行李箱來到緊閉的店門前,在手機上回複了jhnsn的消息,順便過問了一下洋基佬的情感狀況。
還挺好。
這次去紐約總算不全是糟心事。
找了一會鑰匙,剛打開門就聽到有人在背後叫自己。
那人背對著燈光,隻看到一個剪影。但是聽聲音於千尺已經知道是誰了。
那人因為於千尺穿著一身西裝而不確定,但是這一回頭就看清了。頓時揮舞著一雙爪子衝過來。
於千尺疲憊的神色中添了一分笑意。
輕輕的接住那雙爪子,道:“你怎過來的?”
“我就是過來了。”
“進來吧。”
……
“幹杯。”
於千尺這次選了杯子,金智秀就算一口喝完也喝不了多少。
放下杯子,金智秀重新倒上酒。問道:“大叔去紐約幹什了?”
於千尺擼著貓,道:“去相親了。”
金智秀意外的看了於千尺一眼,道:“難怪一身西裝,打扮得這帥。”
起這個於千尺就好笑,道:“我也沒辦法。剛到紐約,我爸媽就把我其他衣服全丟了,我的行李箱就隻剩下襯衫和西裝了。”
金智秀點點頭,問道:“大叔的父母在紐約,所以大叔要去紐約相親?”
“嗯。”
金智秀自己喝了一杯,支著下巴安靜的想了一會,問道:“就是大叔有會離開這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理所當然。於千尺正要點頭,卻不知怎的有點遲疑。遲疑之後,他反問道:“你希望嗎?”
兩人的目光交匯。於千尺目光中帶著好奇。然而光線卻在金智秀的眸子中恍惚,讓她的情緒蒙上了一層迷霧。
良久,金智秀移開視線,自斟自飲一杯,道:“大叔,你這樣反問很過分。”
今晚的金智秀蒙上了一層迷霧。於千尺沒有問下去,問下去就是更過分的行為。
……
台邊的風已經沒有那寒冷了,金智秀卻靠在於千尺的肩上。
於千尺對金智秀的行為默認了。隻因為此時此刻,被陪伴的感覺如此強烈。
公路上的車如流水般在眼前走過。金智秀在想。
她在想車子在她眼中的世界消失了,但車子實際上卻在前往他們所在的世界。
這多車子她不曾認識,這車子也不曾認識她。
即使認識了呢?也會在許久不見後以往。
對那些遺忘者而言,一個人未曾在這個世界上死去,卻在他腦海中死去。
就像在舞台上。也許台上台下的人都如台上台下那般,未曾死去卻已經死去。
“終有一要死去……”
“什?”金智秀的呢喃聲太,被風帶走一部分,於千尺已經聽不清楚了。
金智秀調整了一個舒服的姿勢依靠,問道“大叔,你除了開飯店還是個作家,對嗎?”
“嗯。”
“你的前輩都過成什樣了?”
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於千尺卻感覺到金智秀似乎並非要問問題。但是他還是回答了。
“我很難用一個簡單的答案回答你。作家似乎是個職業,但是他又更像是一種技能。有人成名之後就專職寫作,有人成名了仍然在做以前的工作。”
這個回答久久沒得到金智秀的回答。
於千尺回頭看她,她也抬頭對視。
金智秀道:“我因為看到前輩在舞台上的表演而走上了這條路。但是當我出道了,在某一突然醒悟。原來前輩現在的模樣就是我能想象到最好的模樣。”
完,金智秀離開肩膀,撩了一下長發,正視著於千尺道:“我是金智秀啊。未來的我不是idl,不是blak,不是jis,不是那些前輩。未來的我還是金智秀。”
於千尺看著她,久久不能言語。他想到了和金智秀的第一次耳語,一切似乎就在此時改變。
“大叔,你會記住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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