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達的那一身的槍傷,被血液盡數填補,並且在小安的操作下,這些傷勢開始飛速恢複。
隻不過,哪怕這些傷勢的恢複速度再快,也並非一朝一夕就能痊愈,被打傷的肉體還好說,將肉補回來就是,但膝蓋上缺失的骨頭,據小安所說,哪怕有惡魔之力幫忙,保守估計也要三天才能好。
不過,在此期間,血液也會代替膝蓋的功能,讓他可以行走。
“這可真是……”安達在小蘿莉的攙扶下緩緩站起身,環顧周圍倒下的幫派成員一圈,怒罵一聲,“太TM操蛋了!”
他都打算吃完這頓飯,就趕緊夾起尾巴裝孫子逃跑,但這些混蛋居然連這點機會都不給,現在好了,他們死了,自己也受了這嚴重的傷。
“主人你別生氣,小心再把傷口崩開。”小安擔心道。
而安達卻一點都沒聽進去,一瘸一拐的走到成了兩半的巴斯克麵前,抬起腳,一頓猛踹。
“瘋狗是吧,咬人的不叫是吧,裝什逼啊!”
一陣鞭屍之後,安達的膝蓋傷口又崩了,被小安連忙填住後,他露出了快意的笑。
“小安!”
“小安在。”
“去摸屍,把這些家夥身上的好東西都摸出來!”
“啊?”小蘿莉睜大清澈的大眼睛,“主人我不會啊。”
“不會我教你!我隻教你一次,以後的摸屍工作,就全都交給你了!”
“主人我會努力的。”小蘿莉用力點點頭,看向安達的目光充滿了崇拜,“主人,您好厲害啊,會的東西可真多。”
“咳咳,還好吧。”安達心有些小得意,不過沒有表現出來。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巴斯克的身體拽到身邊,“首先,要先將他的衣服一寸寸的摸一遍,看,他袖口內側包著這多錢!所以啊,這些幫派的身上,衣兜是最不可能裝錢的……
我靠,兜居然裝了這多子彈!
咳……把他的衣服摸完後,你要仔細檢查他的鞋,來,匕首拿來。
看,把鞋底劃穿後,錢幣不就漏出來了嘛!”
安達親自示範著自己多年養成的摸屍技巧。
這個國家的底層人物,大多都會把錢看得比命還重要。他們巴不得把掙到的錢全裝在身上,畢竟,在這個肮髒破爛的城市,盜賊橫行,家一天不知道要被光顧多少次。
因此,幾乎每個人都會藏錢,甚至把錢埋進肉的也不在少數。
想要找出這些錢,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小蘿莉站在一旁,聽得很認真,每當安達講到什要點時,她都會用力點頭。
“好了,這就是摸屍的要領,你學會沒?”安達問道。
“學會了!”小安連忙站起身說道。
“學會就趕緊開工。”
“好的主人!”說完,小安便從地上撿起一把幫派成員留下的匕首,蹦蹦跳跳的去另外幾個幫派屍體那摸屍。
安達則坐在原地,恢複著體力。
剛才他的身體被血液強化過,但這種暫時的爆發性強化,讓安達渾身酸痛無比,必須要好好緩一下,才能恢複應有的力氣。
隻不過,這的某些人,似乎不太想給他喘口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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