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良薪這次的戴家之行,對戴家來說可謂是意義重大。他代表著吳家對這門親事的認可、接納。
殊不知,這僅僅是他的個人行為,父母根本不知道,此行他是偷著來的。他此行的目的就是來要錢花,而且在婚約換欠條基本兩清的情況下。
戴家則不同,他們認為,吳良薪絕對夠資格代表吳家來宣布這門親事。具有足夠的權威和話語權。他對遠安得規勸、教育如同父母親臨,這為穩定今後的戴家很有作用。
吳良薪輕鬆拿到了一百塊錢,開始盤算著怎消費這個錢。
錢,往往就是這個樣子。來的快花的也快。會掙錢的也更會花錢,因為隻有把錢花了,才能想辦法再去掙錢,才更加有動力呢。
最主要的是買個手表戴上,因為那時的手表在村可是個奢侈品,即便是在結婚的嫁妝都見不到。他天生就不是種地的命,他是注定當老板的,戴上手表則更有身份和氣質。
還需買身行頭,用於出門之用。在家就穿那些有補丁有窟窿的舊衣服,出門談生意得穿新衣服,顯示氣派和麵子。
還剩下一點錢,幹脆買了一隻燒雞、一大塊豬頭肉、還有一大塊熟牛肉。
他統統把這些東西帶回了大爺吳有厚家,隻把從戴家拿回的那鍋饅頭給了爹媽。
吳有厚從地幹活回來,正看見吳良薪摁著雞鴨牛肉在吃著,大惑不解。
“你從哪弄來的?你也不掙錢,怎有錢買這些?”吳有厚言外之意是他不走正路,不知從哪弄來的錢。
“你不用管了,反正我不偷不搶,你也吃點!”說著把一塊雞胸脯在桌子上給推了過去。
這一推不要緊,右手手腕子上那花白泛亮的手表露了出來。
吳有厚哪敢吃那雞胸脯啊,這下子更把吳有厚驚著了,幾天前還窮的一個大子都沒有,不幾天工夫就闊起來了,非偷即搶,明擺著的事情嘛。
平時吳有厚也管束不了他這個大侄子,真是幹著急。他知道問他什也不會得到答案。
吳有厚心想,這孩子是沒得救了,前前後後都被教育多少次了,到如今卻是越鬧越離譜了。
以前還隻是偷奸耍滑,這回居然上升到又偷又搶了。除此之外,哪有天上掉個大餡餅的事兒啊,更何況他好像發了一筆橫財。
這兩天吳有窩家基本是大白麵饅頭,原來除了窩頭就是窩頭。
吳有窩嘴上吃著舒坦,但還是沒事找點話頭子,“時間還長著呢,這嘴又多,都給我省著點。大白麵饅頭是好,也不能這個吃法。”
吳妻這下不高興了,“愛吃就吃,不吃拉倒,這不是你家的,這是小薪帶回來的。”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