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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出這兩個字的同時。
她那一雙紅紅爛爛眼角流著汙濁不堪的淚。
往事
曆曆在目。
很很的時候,唐簡比她皮膚白潤細致,身材也比她高挑,雖然唐簡家沒有她家的生活條件好,但是於錦年輕會打扮,總是把唐簡打扮的又幹淨又利索而且不失洋氣和清新。
像個高貴的公主。
即便沒有爸爸**教唆,她也是打心眼恨死唐簡。
總是不願意和這個了自己三歲,卻比自己身高比自己漂亮比自己招人愛的孽種玩兒。
是爸爸媽媽一再給她灌輸一種思想:“可兒,你一定要學會忍,先和她做表麵上的朋友,等你再大一點了,你就可以去全國最大的城市盛京,過公主一樣的生活。”
“每生活在古堡,有很多矮人,很多女仆給我當傭人的那種生活嗎?”時候的程頤可總是這樣問。
“當然!”程頤可的爸爸媽媽這樣回複自己女兒。
“唐簡那個孽種也要給我當傭人!我要狠狠把她踩在腳下!”程頤可又加了一句。
“我女兒真有魄力!哈哈哈。”聽到程頤可出這樣的話,程頤可的親爹程超貴忍不住意氣風發起來:“古時候,古代的帝王之家,有多少身份是被調換了的?遠的不,就近的吧,乾隆,他的出身其實就是漢人,一朝被掉了包,他便從一個漢人之子一躍成為千古帝王!”
程超貴的豪氣幹雲。
程頤可聽的沉迷萬分。
接近唐簡,向她示好,做她的閨蜜,從到大,取得她的信任。
一步步。
十幾年來,程家無不是做著最精密的打算。
也由此
程頤可每增加一份對榮華富貴的向往和欲望,覺得距離那個理想更進一步的時候,她便對唐簡的恨和厭惡,更多一分。
而
這種厭惡卻又是不能表露出來的。
越是不能表露,心中的恨,越發的扭曲。
到最後,她便把掠奪唐簡現有的一切,當成了一種快感和樂趣。
搶她男友。
侮辱她,看她傷心流淚。
程頤可心中最最最大的重頭戲便是,讓唐簡眼睜睜的看著她在君家在盛京市,享受那全市矚目的榮寵。
集萬千寵愛於一身。
比最紅的影視紅星都要高貴百倍。
如此
唐簡一定會氣的當場吐血。
若是她程頤可被君家被君長鶴君長鳴君老爺子君老太太簇擁著,坐在價值千萬的敞篷車,頭上戴著鮮花編製而成的大花環,被前後幾十輛車數不清的保鏢簇擁著在盛京市穿梭告知。
看!
這是我們君家找回來的千金。
那一幕
若是被唐簡看到,唐簡一定會跪趴著想要擠進人群,攔住車頭,大哭:車坐著的是假的,我才是真的。
誰能聽得到那?
傻逼!
隻會被保鏢打的滿地找牙,滿嘴是血。
如此
是程頤可滿以為的場景,是她盼了二十年的場景。
卻是
在這一時刻。
在這距離新年不到一星期的冬日的上午。
程頤可用她那有著爛唧唧的眼角看到,唐簡正朝她走過來,繞是她的眼角爛唧唧,可看唐簡卻看得分外清楚。
姑娘一頭濃鬱亮澤的黑發隨意的披散開來,素白細膩的臉蛋上未施妝容,卻是一張臉比人家濃妝豔抹的更為精致靈動,尤其是她那張臉上洋溢的幸福神色。
她身材高挑細致,即使是現下寒冷的冬日,她穿著蓬蓬鬆鬆的羽絨服,可,依然難以遮掩她出落有致的身形。
很簡單的一款純黑色羽絨服,程頤可是做過時裝設計師的,能看得出,唐簡的羽絨服雖然款式簡單,卻是質量絕對的上乘,尤其是那連帽領上的毛毛。
絕對是極品雪貂毛。
在冬日的陽光下,根根亮毛精神抖擻,隨著微風飄動,越發的將唐簡那細致嫩白的臉兒映襯出了一種無與倫比的高貴和典雅。
女孩已足夠完美。
偏
她身邊還如影相隨著那樣一個完美男人。
雍紹欽和唐簡穿了同色係,黑色。
黑色的長款風衣將男人近一九零的身形越發襯托的挺拔剛勁,男人的五官精致絕倫卻不似時下的鮮肉那般娘氣嬌嫩,而是,他的一雙深邃的眼眸透露著淩然絕倫的王者霸氣。
那種霸氣展現在愛護唐簡方麵,便似是在向周邊的人們訴:這是我的女孩。
王的女孩。
若有來犯,誅無赦!
毫無任何情感的餘地。
唯
對她的女孩,那眼神蓄著的,滿滿都是愛。
女孩白嫩無暇的手指插入男人的無根手指,那嫩嫩白玉那古銅的黃色,形成了一種鮮明的對比。
兩人牽著手,一步步向程頤可走進。
趴在狗窩邊緣,身上裹著的是傭人們丟掉給狗禦冬的線毯子,被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從狗牙拔了出來。
已經被狗撕扯的到處爛洞。
不過,尚能禦寒。
裹著毯子,程頤可將自己縮成了一團,所在角落,以為唐簡和雍紹欽不會注意她,她低垂著髒濕漉漉黏膩不看的頭,埋在自己兩腿之間,爛眼,瘸看到了地上的兩雙腳。
男式精致的定做皮鞋。
女式純手工馬丁靴。
兩雙鞋都錚亮無比一塵不染。
程頤可被迫抬起頭。
繞是二叔告訴她,程頤可在君宅的狗窩邊趴著。
唐簡依然沒想到,黑閨蜜竟然這的,不如狗。
甚至,不如外麵的流浪者。
流浪者有自由,可以到處垃圾桶刨食吃。
而程頤可不能。
“你好,老朋友。我的好閨蜜。抬起你的頭來。”唐簡清淡的問道,繞是聲音聽出來喜怒哀樂,程頤可已經感受到了唐簡那高高在上的氣勢。
她和她。
一個在,一個在地。
原本她以為自己在,而被她各種陰謀打壓的女孩兒應該在地。
卻是
她用盡了各種手段。
搶她男友。
實計封殺讓她找不到工作,又聯合毛羽妃試圖輪奸她。
氣死她爸爸。
幾乎將女孩逼上了絕路。
卻依然
女孩依然活的這般滋潤,縱是,一切都失去了,就連生了她給予她細胞的君家,都舍棄了,她,依然活的那般高高在上。
無人能及!
隻因為,這個男人的寵愛。
對她的萬千寵愛。
程頤可原本以為的,自己和她身份互換了,自己會將她踩在腳下猶如螻蟻。
的確
自己和她身份貌似互換,自己在君家,她沒能進入君家。
卻是
自己依然被她踩在腳下。
不如螻蟻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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