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著俯衝下來的迷你鷹,季風瞅準時機,橫握長刀,奮起全力,以揮蒼蠅的動作,“啪”的一聲,打下一隻。
其他的鷹見狀哄的一聲飛的無影無蹤。
“樣,看我不拍死你”,季風得意。緊接著是一陣昏地暗,終於脫力暈倒了。
幸好昏迷時間不長,加上剛才那群鷹被嚇跑,否則怎死都不知道。
季風感覺身體虛弱,頭暈眼花,幹裂的嘴唇已經麻木,他瞥了一眼地上被他打下的那隻鷹,惡向膽邊生:“你要吃我,我就先吃了你”
略帶著溫熱的鷹血從喉嚨流下,濃濃的腥味讓他作嘔,他用長刀剖開鷹肚子,連皮帶毛像脫衣服一把扯下,拎著光禿禿的麻雀大的鷹捏著鼻子張口咬下。
老鷹刺身的味道真的不咋地,有股腥味,肉質堅硬,咬不動隻能吞下去。
要是有芥末和醬油就好了。季風癡心妄想。
這讓他想起穿越前有個島國上的人喜歡吃生肉,現在的自己也變成了未開化的原始動物。
雀鷹雖五髒俱全。稍微恢複了點精神,季風準備抓緊時間繼續往前走,剛走幾步,腹中突然一陣絞痛,像火燒一樣。
全身皮膚泛紅,旋地轉,“砰“的一聲暈倒地上。
昏迷的霎那間,他好像聞到了頭發燒糊的味道。
“我死了嗎?”季風覺得的渾身暖洋洋的,像是泡在溫泉。一會又寒冷刺骨,溫泉突然變成了南極的冰洞。
雖然他沒有泡過溫泉也沒去過南極,但現在的意識就是這告訴他的,這就是知識的力量。
他緩緩睜開眼睛,映入眼簾的東西沒給他任何驚喜,不是溫泉也不是南極,自己還是躺在原地著,昏黃的空,以及一望無際的山丘和碎石。
糟糕,快黑了。
想起荒野生存紀錄片中,那個玩命的主角每次都告誡觀眾,一旦黑最好找個安全的地方躲起來,比如大樹上,避風的大石頭,或者山腳的溪邊,否則很有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危險。
季風的念頭未落,一道勁風向他撲來。
不知道哪兒來的力量,季風猛地翻身躍起,剛剛躺著的地方站著一隻老鼠,鋒利的腳趾陷入堅硬的地麵。
那是一隻老鼠大的狼,綠油油的眼睛死死地看著他。
有了雀鷹的經驗,季風知道體積的動物不代表沒有攻擊性,相反的因為身體靈活更加危險。
他握著長刀,謹慎的盯著那頭狼,用眼睛的餘光查看四周,果然被他發現在旁邊的山丘上,密密麻麻的閃爍著芝麻大的綠光。
啊,一群狼!
狼是群居動物,這未來世界的狼雖然體型發生變異,但生活習性看來還是老樣子,也一樣會吃人。
季風雖然緊張,但感覺自己的精神狀態不錯,不渴不餓,就像睡了個懶覺醒來衝了把澡後那樣全身舒坦。
這讓他生出一股求生的信心。
難道是吃了那隻雀鷹的緣故?找機會多抓幾隻,不定吃著吃著,就成為絕世高手了。
畢竟咱是穿越的豬腳,不定呢!
”嗚“,那迷你狼突然揚起脖子吼叫了一聲,前爪抓地向季風撲來,躍起的高度居然達到了他的身高。
季風雙手緊握長刀,側身舉起,以打棒球的姿勢揮出,刀身重重的拍打在迷你狼的身上,”叮當“一聲長刀斷成兩截,那頭迷你狼也像壘球一樣彈向高空消失不見。
這硬!
看似迷你的狼,居然將長刀撞斷。
季風握著半截刀,扭頭就跑。開玩笑,這多狼,別被咬,就是隨便撞到,也傷筋斷骨。
奔跑起來才發現自己的速度比以前快了好多,一步跨出居然有三米多的距離,博爾特也不一定能跑過他,問題是追在身後的不是那個黑人,而是一群黑狼。
奔下山丘是一塊平地,跑著跑著,身後沒了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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