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個孤兒,沒爹沒娘。
十七年,在南方一場罕見的大雪中,有個環衛工人撿到了個嬰兒。
當時他他哭的嗷嗷直叫,不知在冰雪地中掙紮幾多久。
一直找不到父母,環衛工人心急,便送到了孤兒院。
見著他時,他脖子上隻掛著一個木牌,上麵寫著墨雲軒三個勁道有力的毛筆黑字。
所以他從便叫,墨雲軒。
來也巧,孤兒院從來都是收養的那些殘疾的孩子,因為一些先性的殘缺和疾病,他們的父母往往狠下心將之拋棄。
可墨雲軒不同,墨雲軒健全的很,而且眼睛黑亮,非常可愛,且很是聰明。可他卻被拋棄了,孤兒院很疑惑,於是一直等待著他的父母來認領,卻遲遲沒什起色。
他長到三四歲以後,父母沒來,領養他的人卻變得很多。
可是每一次那些人,都沒能領走墨雲軒。
他總撕心裂肺的哭喊,要自己的媽媽,著不想離開。
在孤兒院的生活並不快樂,還很陰暗。跟一堆殘疾或者有缺陷,心受創傷的孩子一起長大,如何開心的起來?
可他就是不肯走。
因為他在那些人和善的麵孔中,看到了黑色的恐懼。
他與生俱來便擁有一些預知的能力。
他能看到一角未來。
他從那些人身上看到的,就是恐懼和絕望,那更甚於孤兒院,所以他本能的抗拒。
這恐懼並非空穴來風,這些養父母畢竟不是他親生爹媽,他們也許剛開始滿麵歡笑,可是日子久了,難免會出現很多矛盾和問題,所以他看到的東西,是真的。
直到十歲那年,有一家開著豪車的人來認領他。
他死活不肯,因為他這次看到的黑色和恐懼,格外濃烈,仿佛要把他吞噬。
孤兒院覺得他身體健全,不該繼續待下去,所以執意要送走他。
他不話。
到了晚上,墨雲軒便跑了。
不知道多少後。
d市一條商業街的潤福餐廳內。
略顯臃腫,年過五十的老板顧望山,見到了一個餓得雙眼無神,滿身是灰黑的汙漬的孩,約莫十歲。
他跪在餐廳門口,此時餐廳正好沒什人。
他就是墨雲軒。
他隻了一句話。
“你能給我,一口飯吃嗎?”
老顧看著他,半晌沒話,默默點了一根煙,扭頭就走。
再出來時,他手上已端了一碗熱騰騰的蛋炒飯。
“吃吧,孩子,吃完還有,大叔這別的沒有,飯,管夠。”他笑著。
老顧是個熱心腸,長的和善,性格也真的和善,而且骨子有一股俠義之氣。
墨雲軒吃完飯後,涕泗橫流,跪地不起。
老顧連忙將他拉了起來,扶進屋內。
那夜晚,他和他徹夜長談,聊理想、聊人生、聊女人、聊過去,老顧覺得這子年齡不大,卻對胃口。
所以,讓墨雲軒在這呆了幾後,老顧就打了樣。
他坐著車一路順墨雲軒的方向摸了過去,去了孤兒院。
他帶著墨雲軒去辦理了認領手續。
孤兒院的人也很驚訝,這個死活不肯跟別人走的屁孩,怎今主動跑來了。。
因為這次,墨雲軒在老顧身上看到的,是暖洋洋的光。
這一待就是六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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