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空防”7問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華聲(2013年第9期) 本章:正文 “空防”7問

    “空防”7問

    上世紀80年代以來發生的一係列局部戰爭表明,現代空襲武器具有驚人的效力,大打可“滅國”,小打可“點穴”,一旦開火,把對方打回“石器時代”,決不是聳人聽聞!

    ●王明亮/文

    2013年版《國防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在第三章“捍衛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專設“保衛空防安全”一節,闡釋我國空防問題,此外在其他章節也多處談及與空防有關的問題,所用篇幅之大、論述之深入,是以往沒有的,體現了對空防的高度重視,其中一些新的思想點,值得高度關注。

    為什高度重視空防問題?

    《白皮書》高度重視空防問題,符合當代世界軍事安全的發展大勢,充分反映了我國的安全訴求。當前,我國的天空看上去寧靜祥和,不像海洋事端頻發,看似“無威脅”。客觀上講,自上世紀80年代末期以後,敵性飛機蓄意入侵入竄我控製空域的現象確實很少發生了,表麵上,天空比80年代以前安寧多了。

    對此現象怎看?我認為,第一,這反映出我國的空中安全環境總體是穩定的,較以往有了很大的改善,這得益於整個周邊安全環境的改善,還得益於50-80年代我長期開展的空防鬥爭以及90年代以來空防體係不斷加強所產生的威懾力。

    第二,與空中威脅樣式轉變有關。

    隨著衛星偵察技術、機載側視雷達偵察技術、機載電子偵察技術發展,現在很多國家對他國進行偵察,普遍采取對內陸進行太空偵察、對邊境進行雷達側視偵察和電子偵察的方式,所以一般不再派飛機進入對方領空。從我國的空情看,在我控製空域外圍對我進行的空中偵察,在爭議地區上空進行的空中侵擾,幾乎每天都在發生。

    第三,現代空中威脅積蓄的能量遠遠超過傳統空中威脅。

    《白皮書》第一章提到,“機械化戰爭形態向信息化戰爭形態加速演變,主要國家大力發展軍事高新技術,搶占太空、網絡空間等國際競爭戰略製高點”,這在空中體現得尤其突出。充分運用高新技術的空中威脅,較之傳統空中威脅,發生了六個重要變化:

    一是代次由三到四。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世界主戰飛機已經發展了三代,目前正在向第四代升級。美國率先跨入第四代,已經部署F-22和F-35兩型四代機。我周邊其他國家和地區也在積極研製或準備引進,未來我周邊可能成為世界上四代機部署最密集的地區。

    二是手段由一到多。從有人駕駛飛機和無人偵察機,正在拓展為四代機、無人機、巡航導彈、彈道導彈、臨近空間武器、太空武器、跨大氣層武器等“七位一體”結構,人們頭頂將是“七把利劍”高懸。

    三是距離由遠到超遠。現代遠程航空彈藥,可以在對方領空以外實施“防區外打擊”。

    四是高度由高到超高。傳統空襲武器隻在2萬米以下的稠密大氣層活動,但彈道導彈、太空武器、跨大氣層武器部署或運行高度都在10萬米以上,2萬到10萬米之間的“空隙”則將由臨近空間武器填補,人們頭頂上整體成為“火力走廊”。

    五是速度從快到超快。傳統空襲武器的飛行速度是2倍音速,而彈道導彈、太空武器、跨大氣層武器、臨近空間武器飛行速度少則3倍音速,高則達到25倍音速,號稱能夠“兩小時打遍全球”!

    六是危害由強到超強。上世紀80年代以來發生的一係列局部戰爭表明,現代空襲武器具有驚人的效力,大打可“滅國”,小打可“點穴”,一旦開火,會給對方帶來慘重的後果。所以說,千萬不能認為“領空無敵機”,“空中就無威脅”!

    空防在國防體係中處於什地位?

    《白皮書》第一章判斷“中國仍麵臨多元複雜的安全威脅和挑戰”,“有的國家深化亞太軍事同盟,擴大軍事存在,頻繁製造地區緊張局勢。個別鄰國在涉及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上采取使問題複雜化、擴大化的舉動,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製造事端”,提出“積極運籌和平時期武裝力量運用,有效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從這些論述,可以解讀出空防的地位作用:

    第一,陸上海上的威脅大都會在空中表現出來。不論是有的國家“擴大軍事存在”,還是有的國家在主權爭端問題上搞“複雜化、擴大化”“製造事端”,都伴隨著空中的動作。

    第二,空中威脅反過來製約陸上海上安全。1999年的科索沃戰爭,北約完全靠空襲給南聯盟造成相當於戰前8年的國民生產總值的直接經濟損失,而且迫使其在外交上屈服,這足以說明,空中安全絕不單純是空中的事,它是關乎國家安全全局的。

    第三,維護空防穩定是“和平時期武裝力量運用”的重要形式。和平時期武裝力量運用的主要職能是懾止戰爭、控製危機、塑造態勢,空防鬥爭在空中同樣是發揮這樣的作用。

    我國空防的性質和任務是什?

    《白皮書》第一章重申了我國加強國防建設的目的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保障國家和平發展”,第三章重申了“中國武裝力量的根本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體現了我國政治製度和外對政策的和平性質。第二章明確,空軍“擔負著保衛國家領空安全、保持全國空防穩定的任務”,這與我國國防和我軍根本任務的自衛性質是高度一致的。

    《白皮書》第三章之“保衛空防安全”節闡述了“空軍日常防空基本活動”,主要是偵察預警,戰備值班,海上空域警巡、邊境反偵察和境內查證處置異常不明空情,航空管製四項。

    此外,在第四章還提到“空軍主要承擔保衛重大活動舉辦地和周邊地區空中安全等任務”。這些,其實就是空防的基本任務。在此反映出,我國空防任務的內涵有兩點新發展:

    第一,海上空域警巡。這是因為,海上威脅通常會有空中威脅相伴,維護我國海洋權益需要空軍配合,強調海上空域警巡,正是適應這一形勢和訴求。

    第二,空中安保。這是因為,當前航空器小型化、無人化、低空化、低端化、普及化趨勢發展很快,客觀上可能被敵對分子利用製造空中恐怖事件,《白皮書》第一章提到“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三股勢力’威脅上升”,都可能在空中有所表現。強調空中安保,就是要遏控空中恐怖事件發生,這是有利於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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