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遠不勝金
人生
作者:畢淑敏
有一天,我先生對我說,以前結婚的時候,也沒送過你什禮物。現在我補送你一個金戒指吧。
我說,心意領了。但金器我是不要的。
先生笑了,說你肯定是舍不得錢。其實買金很合算,戴在手上,是件裝飾品,除了好看,本身的價值也還在。不喜歡這個樣式了,還可以打成新的樣子。你為什不喜歡?
我說,我算的是另一筆賬啊。
他很感興趣,讓我說個明白。
我說,我是一個勞動婦女,戴了金,幹起活來就不方便了。俗話說,遠路無輕載。
先生就笑了,說,你以為我會給你買一個多沉重的金鎦子?想得美。我們隻能買個金戒指,不過幾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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