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人為什不肯認錯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領導文萃(2011年1期) 本章:正文 中國人為什不肯認錯

    邊緣趣味

    作者:易中天

    中國人講,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反過來也可以說,聖賢是可以沒有過錯的。既然“人皆可以為堯舜”,如果自以為是聖賢,自然也就死不認錯,更別提什懺悔意識和道歉了。

    不知從什時候開始,認錯這事,越來越難了。而且,越是地位高、名氣大、粉絲多,就越難。要矢口否認,要一聲不吭,要倒打一耙,要把水攪渾,甚至把質疑他的人統統說成是“文化殺手”。痛痛快快說聲“對不起,我錯了”的,幾乎沒有。就算有,也鳳毛麟角,屈指可數。

    我們已經不肯認錯,不敢認錯,甚至不會認錯。當然,也不會質疑,不會批評,不會辯護,不會道歉。於是國人感歎:這究竟是怎了?

    認錯曾經要資格

    感慨也很自然。因為我們的文化傳統,似乎很鼓勵認錯。誰不知道“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蝕)焉”?(《論語·子張》)但不知是否有人想過,這其實要有資格。資格,就是“君子”。在孔夫子的時代,君子首先是貴族,即“君之子”。其中地位高的,是“王子”(天王之子)和“公子”(公侯之子)。最低一等,也是家君(大夫)之子。這就是“士”,也叫“士君子”。這樣的人,犯了錯誤,當然都看得見(人皆見之);改正錯誤,當然都崇敬他(人皆仰之)。如果是“小人”(庶人、平民、普通老百姓),犯了錯誤,有可能“人皆見之”嗎?不可能。改正錯誤,有可能“人皆仰之”嗎?更不可能。認錯,是不是要有資格?

    所以,認錯曾經是一種貴族待遇,也是一種貴族精神。那時,一個真正的貴族,如果有錯,要自己辭職,絕不等別人彈劾;要自己去死,絕不等別人動手,這就叫“刑不上大夫”,也叫“士可殺不可辱”。至於“小人”,則根本就不存在認不認錯的問題。他們隻有一條出路,就是“伏法受刑”,沒資格“自裁免辱”,這就叫“禮不下庶人”。

    秦漢以後,貴族慢慢地沒有了。最後隻剩下兩個等級:皇帝和臣民。於是,皇帝以外,包括官員,所有人都沒資格認錯,隻能“認罪伏法”。甚至沒有罪,也要聲稱有罪。比如上奏時口稱“誠惶誠恐,死罪死罪”。無罪而稱死罪,哪有真實可言?不過是一種“姿態”。真正的錯誤,也就不會有人去認。結果,認罪也好,認錯也好,便都變成了“表演”。

    認錯曾經很危險

    事實上,任何事情都有兩麵性。批判自己固然是自我救贖的途徑,逼人檢討也是搞垮別人的手段。因為一旦檢討,承認錯誤,就意味著“有了汙點”,在氣勢上就“落了下風”。就算這會兒不整你,把柄卻落到別人手了,隨時隨地都可以翻出來,老賬新賬一起算。我們畢竟不是皇帝,誰都擔不起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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